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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耶,可能是我這個人沒什麼自尊心吧(包括現任在內的歷任女友都常說   我不要臉)。再加上我很少出入這個版,不能體會一直被人用沒頭沒尾的問題騷   擾的感覺。更何況我從來就不是能對別人的典型提問做出典型回應的經典學生(   我連錢大昕的昕都要試好幾次才打得出來),所以更不能設身處地地揣想版規設   定之時的特殊歷史情境和輿情向背。   所以,我在看到原PO的文章的時候,真的沒有什麼被冒犯、打擾的感覺耶(當然,   人家要冒犯打擾的又不是我。)   雖然有點事後諸葛,不過我的揣想是這樣的:原PO可能是在某個特殊情境下被人   要求要對這段句子提出「詳細」的解釋(準確的說,是翻譯),然後他想起自己   有個窮光蛋親戚,當年曾經為了細故(我們就說他和房東在物產歸屬上起了衝突   好了),捲進了一樁微不足道的法律糾紛(跟幾十億上下的掏空案相比,一枝熱   水瓶當然是微不足道的嘍)。然後他的親戚很幸運地碰上了幾個法扶社的熱血青   年,用有限的學識和豐沛的熱情,替那個窮光蛋(我們先不要討論一個最其碼曾   經有地方住並且在房裡設置了熱水瓶的人算不算窮光蛋)解決了一些仰之彌高、   望之彌深的法律問題(而且還是義務幫忙)。原PO親戚的這段遭遇讓他對於專業   人士(或者我們講準確一點:準專業人士)懷有某種希冀,以為那是某種知識開   放、普惠眾生的典範形象(好吧我們都得要承認這絕對是大大的誤解)。於是他   就順藤摸瓜(順什麼藤摸什麼瓜我也不知道)找到了這裡,並且用他有限的知識   勇敢地提問了。讓我們承認吧,缺乏知識儲備的時候,你連要問題該怎麼問都會   搞不清楚。試想他的窮光蛋親戚可能會提出什麼問題:「那伊咁仔甘ㄟ還我?」   這怎麼會是一個在法理層面有意義的提問方式呢?而原PO已經比那好太多了。其 實只要有學長大德的背書,說原文句子的字是錯的,我相信原PO就能自己完成剩 下的部分了(雖然「迷誤非爾心」這句子要掰也掰得也通,不過我們姑且不論)。   所以,我真的不覺得原PO的提問有什麼大逆不道、干犯眾怒耶(我甚至相信絕大   多數板友在看到那篇提問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什麼情緒起伏的)。   可是今天讓我覺得疑惑的是:學長洋洋灑灑的回覆,對「內行人」(天哪其實我   多不喜歡這個詞彙)而言或許看得過癮,對「外行人」而言又何嘗不是知識暴力   呢?(先說清楚,我沒有否定學長苦心的意思,更沒有懷疑學長答覆不精采不切   當的意思)這也是我強出頭,跑出來推文的原因,畢竟我們都不希望在跑去問律   師(法律顧問、法扶社成員....whatever):「我太太懷上了老王的孩子,我該   怎麼辦?」的時候,對方卻開始高談闊論「通姦定罪」在法理上的合理性吧。   喔當然,我得要記得一點,這裡是台大中文所研究室的版。讀者群都是浸淫多年   的青年才俊。太低層次的答覆只適合存在於私人信箱、業餘論壇,或者是我的腦   袋裡面。   最後讓我們清醒一點:原PO並不一定有汲汲營營於熱水瓶的窮親戚、法扶社的人 措辭也不見得多友善、而我也不見得是該出現在這裡的人,雖然我真的,真的, 沒有惡意。 -- 對了,依照學長解釋的脈絡來看的話,這段句子不論改動前或改動後,都是前言   不搭後語,很明顯有湊泊之跡。要在裡頭尋找邏輯甚至是修辭的一致性,可能都   是白費工夫喔。原PO可以有兩個選擇:要嘛昧著良心逐字翻譯詮釋(千萬別用我   的版本),要嘛嗆回去說這首根本就是癟腳的打油詩,不通!零分!(我論原PO 也被上司給零分的可能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94.193
juicybear:想要求助於人自己也要自助,以程度差或沒背景當理由一點 10/25 16:17
juicybear:也不引人同情.不然去相機版PO一個我不懂請推薦相機給我 10/25 16:18
juicybear:看有沒有人理你? 話說也只看您也酸我們酸得很high 10/25 16:23
juicybear:倒不見你揮扶輪社精神幫原PO逐字翻一下? 10/25 16:24
juicybear:話說你在這嘴砲還不如來找我們吃飯 要抬槓也痛快點 10/25 16:41
sylfie:我有呀(見2352) 如果沒有幫助實在是我能力有限(攤手) 10/25 16:58
sylfie:上一句純粹討噓,是有些話想晚點再說(因為我白天都在從事뀩 10/25 16:59
sylfie:基層工作。 10/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