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TaiSu 看板]
作者: pct (pct) 看板: TaiSu
標題: 別傻了,「婚前」不是問題!
時間: Mon Dec 8 01:46:12 2003
本文將刊載於 《新使者》雜誌第79期,2003年12月10日。
別傻了,「婚前」不是問題!
/盧悅文‧陳良哲
《新使者》曾在第22期(1994年4月)由王榮義牧師撰寫〈基督徒對婚前性行為應
有的看法〉,時至今日,相似的論點再度出現在第78期由林鴻達主任所著的〈情
侶性難題──婚前性關係YES or NO?〉。期間雖然經過了九個年頭,但對於性
的迷思(錯誤認知)卻沒有多大的改變。這種性迷思在教會界是相當普遍的,且
不斷地被提起與應用的。因此我們將試著以這種性迷思為主要的對話對象,透過
以下的討論來提出我們的異議。當然,我們也願意效法像王牧師那樣的開放態度
,在此坦白自身的侷限所在:我們是廿餘歲、未婚的在學青年,我們希望提供的
是一些思考的方向,而非標準答案;我們的看法是可以也必須被各人所挑戰,特
別是同樣未婚/不婚的與受此類性迷思所苦的人們。
●迷思一:婚前性行為是不被祝福/不被允許的?
性是複數的,是多元的,並不是只有一種型態,也不必然需要和婚姻扣聯在一起
。對於打算不婚的人們,或是在台灣仍沒有結婚權利的同志,她/他們的性就沒
有「婚前」、「婚後」的分別。即便是對於那些有結婚權利,並打算結婚的異性
戀女男來說,以「婚前性關係」作為兩人親密關係合宜與否的判別標準,促使人
們只注重於外顯的「做了沒有?」,忽視了內在親密關係的「相處得如何?」。
這種看事情的方法,使得我們無法出於真誠去關心這些情侶們所遇到的種種困惑
與需要協助之處(事實上因為我們這種保守與守貞的言談,根本不可能讓這些青
年真誠地在教會中分享她/他們的生活與困擾),也阻礙了青年與父母真誠分享
感情生活的可能(或是讓這些知道實情的父母活在莫名的罪惡感之中)。結果則
是以窺視心態來聊「誰誰誰與某某某作了沒」,成了教會生活永遠道不盡扯不完
的八卦話題。
這種對於性態度,和初代猶太人教會要求外邦人信徒「行割禮」在思維上犯了相
似的錯誤──以某種外顯的行為作為此人與上帝信仰關係合宜與否的指標,而非
強調信徒自身與上帝的互動與內在的親密關係。實際上,所有人沒有能力,也沒
有權力去判斷他人與上帝的關係。相同的,以婚前性行為來判定親密關係的合宜
與否,除了是不恰當的評斷標準之外,更不是我們有此能力與權力可以去介入的。
●迷思二:避免兩人關係負成長?
在這兩篇文章中也都提及,會有婚前性行為的異性戀女男,都是試圖以肉體關係
拉近彼此距離,卻常常發現異性戀男性在往後的約會中都想發生關係而忽視了心
靈的交流,使得兩人產生更遠的距離,或是使親密關係負成長。因此,這些守貞
論者認為,切切不可有婚前性行為。我們認為,此種迷思至少有幾個問題:
第一,它複製了傳統上對於異性戀女男的刻板印象,在性關係當中將女性化約成
是被動的,以迎合男性的性衝動。這種講法完全忽視了男性心靈與女性性欲的需
求之可能。
第二,如果說因為異性戀男性著重肉體關係,而與重視心靈交流的異性戀女性在
性行為之後會導致兩人的距離拉遠關係惡化,難道說這種親密關係有問題的雙方
,在婚後所進行的性行為就不會產生相同的後果嗎?
第三,若守貞論者的經驗為真,那麼吾人反倒應多多地鼓勵婚前性行為才是!原
來透過婚前性行為是可以看清楚對方原來只是個重視肉體的狼人,而非重視自己
疼愛自己的良人。還有什麼作為是比在婚前能讓對方卸下所有偽裝顯出真實性格
更好的呢?
如果說在性行為之後可以看出兩人的性格差異,藉此進而及早作出是否繼續維繫
親密關係與否的重要抉擇,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早一點認清事實,總比到婚後才
從虛幻愛情的想像中醒悟要來的好。
●迷思三:婚前懷孕對生涯發展的傷害?
對於在非預期的情形下懷孕,不單只是婚前情侶的問題,也是已婚伴侶的困擾。
不論是環境因素或是個人選擇所致,對於沒有計畫要生孩子、沒有足夠經濟基礎
、還沒有心理準備要當父母的已婚伴侶來說,孩子的突然到來,必然會打亂了她
/他們原先的生涯規劃。在非預期下的懷孕,不單單是婚前情侶,也是婚後伴侶
的問題。因此,以意外受孕來反對婚前性行為,看似為充分的理由,實則為帶有
偏見的恐嚇。
其他的守貞論者也常提及以「開放的美國」為例,來說明婚前性關係導致大量青
少女懷孕的「不良後果」。的確,在美國一年約有一百萬個青少年懷孕,是在各
先進國當中最高的。於是在美國以美南浸信會為主興起了「真愛要等待」的守貞
運動,台灣隨後也改名為「真愛運動」加以引入仿效,以此為解決青少女懷孕的
藥方。
然而若把視野從美國轉向瑞典時,就會有非常不同的發現。最早實施義務性教育
的瑞典,在全國870萬人口裡只有35個嬰兒的母親是低於16歲。即便瑞典的女人
在懷孕18週之內擁有墮胎與否的自主權,但瑞典的墮胎率依舊是非常低的。也就
是說,青少年性行為的普及,並不是直接對應到高比率的青少女懷孕;女性擁有
絕對自主的墮胎權,也不必然導致於高比例率的墮胎出現。
我們應該清楚認知到的是,唯有藉著義務性教育的普及與性別平等教育的推行,
讓所有人擁有健全而充分的性知識,並藉此以享受合宜的親密關係,才是面對現
實處境的良方。不論是長久以來存在於教會高舉道德大旗的錯誤教導,或是帶有
駝鳥心態重返貞操至上的真愛運動(甚至包含漠視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反墮胎運動
),這些以信仰語言包裝的錯誤性教育,不但無視於未婚/不婚者的現實處境,
也無助於幫助未婚/不婚者與未婚/不婚者之間、未婚/不婚者與已婚者之間建
立真正彼此尊重且相互理解的性態度。
●「婚前」,不應該是「問題」。
當我們在關心/討論/教導教會青年的如何面對感情時,究竟是應該關心她/他
們能否在相互尊重下擁有良好的親密互動,還是說只關心她/他們做了沒?進去
/被進去了沒?插入/被插入了沒?對於這些將只著重於「婚前性行為」,甚至
於將「婚前性行為」加以污名化的教導與討論,我們深感不滿與遺憾,也在前面
加以駁之。
我們認為,愛人們的親密關係應該是建立在彼此尊重、相互理解的基礎上,並將
對方視為自己生命中至為重要的伴侶。不論雙方欲共同從事什麼樣的行為、活動
與決定,如此互重互信互愛的基礎應是首要考慮的基礎。除此之外,沒有什麼是
比這個更要緊的了。
我們也認為,「性行為」能不能有、「婚前」或「婚後」才能有,這種關於性行
為「時間點」的規範與限制,根本就不應該是討論親密關係時的核心焦點。一個
差勁又不合宜的性行為,不會因為是在「婚後」進行的,就減少了它對親密關係
的破壞力;一個愉悅且合宜的性行為,也不會只因為是在「婚前」進行的,就抹
煞了它在親密關係的重要性。
然而我們也必須再次強調,我們並不認為任何人可以對於別人何時才能發生性關
係、或是要有怎樣的性關係做出一體適用的「作業準則」與「操作手冊」。我們
只是提出自身的想法與意見,我們也尊重其他人的不同選擇。我們尊重守貞者的
選擇,但反對這些對於「婚前性行為」的污名化。我們認為只有透過建立起彼此
尊重的認知,才可能在教會與團契裡開創出一個相互理解、自在談性的分享空間
,更貼近於真實經驗地去認識多元的性!
面對長久以來存在於教會界對於性的錯誤認知與教導,我們願意成為認出國王新
衣的小孩,在這裡提出異議,作為其他人的參考。本文願在這種令人感到封閉到
快窒息的性迷思當中,為所有追求真愛的人們,特別是未婚/不婚者,打開一個
可以透透氣的窗子,看到另一片視野遼闊的天空。
【延伸閱讀】
1.〈可以真實感受的愛──瑞典性教育教師手冊〉,Erik Centerwall,劉慧君
譯,1998,台北:女書文化。
2.〈複數的性──從多元文化角度探索性〉,Erik Centerwall,何亞晴譯,
2002,台北:女書文化。
3.〈性別教育大補帖(上)──教師基礎觀念大挑戰〉,楊佳羚,2002,台北:
女書文化。
4.〈青春嘿咻 安全寶典〉,Evelyn Lerman,朱恩伶譯,2003,台北:女書文化。
5.〈給「讓愛改變生命-拒絕婚前性行為」運動的一些思考〉,楊佳羚,
http://bbs.pctedu.org/cgi-bbs/bbscon?board=Sex&file=M.1022344909.A&
num=224&title=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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