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一下好了,我這裡聽到的是
在網路上查到自己負責的條文後,
接著在上面寫下一些解釋。
至於是什麼解釋?
(那天我跟彥寬、方慈、定坤討論了一下,
我們三人當時的結論是:自己隨便寫一些法規解釋…)
從這裡,接上推文中提到的註釋書,
跟一面WALL(這個我有聽到但是我那時很恍神,好熱),
所以我現在的結論是:
把自己負責的法規印出來後,
然後帶去圖書館那裡,
在參考註釋書,
將法規內容的解釋手寫上去。
以上是不負責任推論 orz..
好吧,我再寄信給老師確認看看好了。
若老師「有回信」,我再po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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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 --- Maria J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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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1.203
※ 編輯: tetsuya0129 來自: 61.62.11.203 (11/28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