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llo2637 (嘿嘿)
看板RESIT
標題[問題]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總說明修訂
時間Wed Nov 26 00:05:50 2008
哈嘍
剛剛在大考中心看到他公佈的一篇WORD檔
第一段是這樣寫的
一、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總說明修訂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總說明之前言部分,根據98年學測簡章作修正,因此
刪除第三段「另外,在「考試入學分發制」中,……,學測計分方式採15級分,
以發揮其篩選或門檻功能」之陳述。
請問代表指考的登記分發不採計學測分數嗎??
沒有門檻嗎
我是97屆的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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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0.55
推 cov:注意有「峰標」、「底標」問題 11/27 23:27
→ cov:政大教授不讓步 基本上98年依然是學測綁指考(政大) 11/27 23:28
→ cov:以就依那本新出的指考簡章看採計哪幾科囉 11/27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