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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evJYge 華岡之狼楊文雄的獨白 Jul 21 Tue 2009 花蓮地檢署一位性侵害假釋犯,日前突然破壞電子腳鐐逃跑,外界一度誤傳是華崗之狼楊 文雄脫逃,讓包括更生團契、法務部、花蓮地檢署的相關人員都嚇出一身冷汗,因楊是假 釋指標性案件,再出錯一定造成社會嘩然。如今出獄已一年九個多月的他,生活低調,媽 媽希望他趕快結婚,師長卻鼓勵他有機會出國唸書。楊首度接受本刊專訪,談他假釋迄今 內心所不為人知的一面。 問:對於假釋出獄迄今的感想? 答:我很感激政府讓我假釋回家陪伴家人,一年九個月來,我最大的收獲是陪伴年老的雙 親,做做家事,幫助農忙。過去在監時,一直盼望能讓父母安心,現在總算實現了,可以 有時間承歡膝下,過去我太不孝順,讓父母為我擔憂受怕、被人指指點點,現在想起來真 是慚愧。 我已經在監獄虛耗了十三年,今後我不願再虛耗一分一秒,現在對我而言是考驗的開始, 過去的那個階段已經結束了,況且爸媽現在都老了,我不能再讓他們為我傷心牽掛。我很 感謝更生團契和社區給我無條件的接納和支持。 我今天能改變,基督有愛的信仰是佔最重要的原因,也因為周遭的人看到我的改變,才會 坦然接納我。我出生到如今,現在最平安快樂,以前的胡作非為,我知道我做錯了,我也 一再向我的被害人誠心道歉,希望她們能夠原諒我對她們造成的傷害。 問:若地檢署把你的保護管束延長到假釋期滿,你會心懷怨懟嗎? 答:地檢署一直不同意拿掉我的電子腳鐐,我可以理解,因為社會很多人對我有不同觀感 ,還是對我不放心,擔心我再犯,如果戴這個可以讓大家安心,我個人也樂於承擔,這是 我過去做錯事要付出的代價。 帶著電子腳鐐不便是在所難免,但不能依我的觀點,我自己應該跳脫我的想法,這樣就可 以毫無怨言地接受,如同耶穌也是一切接受上帝的安排一樣。 問:看到另一名性侵假釋犯楊宗諺破壞電子腳鐐逃跑又被抓回,你有何想法? 答:我不太瞭解楊宗諺的情形,他跑掉時,我是聽人說的,被抓回來,是父親告訴我的。 當初他跑掉,社區的人還以為我跑掉,有些人難免疑惑,甚至有人打電話問更生團契,是 不是黃牧師輔導的那個楊XX跑掉啦!楊宗諺出獄碰到什麼我不知道,他只是個案,和我 沒有關聯,我從來沒有想過要逃跑,對我而言,那太不可思議了,我從來不敢有這個念頭 。 問:你覺得外在的器械(電子腳鐐)可以束縳得人的行為?還是要靠本身的自制力來約束 ? 答:電子腳鐐只是外控,尤其只能在晚上,白天根本無法監控。真正的力量應該來自內在 ,外控不如內控,而內控的力量,其實來自控對基督堅定的信仰和社區及家人的支持,這 些年來我相信我可以做到去除心魔的糾葛,不管有沒有戴電子鐐,我自信靠著信仰,我已 經可以擺脫這一切有形的束縳。 問:你目前最想做什麼事? 答:我一直想帶我爸爸媽媽去環台走一趟,讓他們可以開開眼界,但到目前都無法實現, 所以我最想做的事,就是等我可以自由行動時,帶爸媽出去走走,盡一點人子孝心。 問:最後你想告訴大家什麼話? 答:人生沒有多少個十三年,而我最寶貴的年華卻浪費在監獄中,如今我已經快到不惑之 年,卻還一事無成,希望大家以我為鑑。如今的我只想平靜過日子,請社會大眾對於想認 真改變自己的更生人,給予打氣及鼓勵。現在失業率這麼高,希望大家給更生人一個自新 的機會,讓他們正常過日子,脫去一切壞習慣,才能贏得別人的接納和尊重。 楊文雄 小檔案 現年:39歲 輔大體育系畢業,大專役畢 因性侵害案,一審判刑十六年,放棄上訴入監服刑 民國九十年在獄中考上台大社工系,引發外界嘩然,被迫放棄學籍 歷經八次聲請假釋都被駁回,直到九十六年九月廿七日才獲准假釋 刑期預計到明年五月期滿 BOX之一 創多項司法紀錄 被冠上「華岡之狼」惡名的楊文雄,從他犯案被捕後,創下許多的司法紀錄,這些紀錄可 能無人能破。 楊文雄被捕後,馬上認罪,所以一審很快就終結宣判,他放棄上訴,案子很快確定,立刻 發監執行,從落網到發監執行短短只有半年多,節省司法資源。 楊文雄在獄中發憤苦讀,原本外界刻板印象唸體育系的人,都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但 楊文雄卻不然,靠著自修竟以總分396.5分,考取台大社工系,這個分數也是監所補校學 生迄今最高分紀錄。 一般受刑人只要符合假釋要件,聲假釋最多被駁回兩三次,就會獲准,尤其是考取大學者 ,幾乎馬上准予假釋,但楊文雄案例外,被駁回聲請八次,第九次才獲准,這個紀錄也是 前所未有。 對性侵害假釋犯電子腳鐐監控,楊文雄是目前所有案例中迄今執行最長的,已經一年九個 月,原本三個月檢討一次,等於檢討過六次還是繼續維持。 BOX之二 在目前網路發達的年代,有一個人被限制不能上網,他就是華岡之狼楊文雄。 由於怕他受不了網路的引誘,再度犯案,花蓮地檢署不准許他在家中上網,雖然家裡有電 腦,但不能連線,他要用電腦只能到社區公家的電腦;另家裡的電視也只能看無線四台加 公視,不能接有線電視,以減少不必要的誘惑。 楊文雄假釋出獄後,剛開始一天要三次向花蓮地檢署觀護人電話報到,目前每天還要一次 ,定時在晚間八點半向觀護人報到,每個月還要當面報到一次;另外,每年還接受測謊一 次,了解他有沒有隱匿或不實之處。 電子腳鐐部分,楊文雄作息都算正常,不過觀護人仍認為他有繼續接受電子監控必要,並 維持宵禁限制,所以他每天在晚間六點鐘前一定要趕回家中,不能在外頭逗留。 楊文雄假釋後,多數時間待在家中或跟父母到鳳梨田工作,並不常出門,剛開始因有媒體 跟監或圍守在老家門口,讓低調的楊家十分不習慣,慢慢地失去新聞熱度,全家人的作息 才恢復正常。 目前他白天在社區一家餐館打工,一星期有三次到少年學園幫學生補習功課,農忙時也幫 父母親下田種菜、採水果。 楊文雄是家中老么,有一位哥哥和一位姐姐,都已嫁娶搬出去,他母親一直盼望他趕快結 婚,好了卻一樁心事,但因假釋期間行動不自由,也沒有機會認識異性,黃明鎮牧師答應 他,等他恢復自由身,要帶他到台北多點機會,也可能鼓勵他出國進修,唸神學博士。他 的刑期因縮刑,到明年五月就假釋期滿,可能要到期滿才會讓他脫下電子腳鐐,也創下個 案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