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打工經驗,我可是經驗很豐富的!
學費也幾乎自己負擔七八成以上。
小時候家裡是作紀念章、獎盃的小加工廠,
我的第一支手錶、第一台腳踏車、第一台TOSHIBA隨身聽,
都是在家裡打工賺來的,
家裏可沒因為我是小三的學生,而特別給我高薪,
我媽說我動作俐落不輸給大人捏~
接著小六、國中寒暑假,就跟同學去他媽媽工作的電子工廠插零件,
常常因為來不及,追著流龍跑,那時候很厭倦聽AM廣播,還有整點報時,
因為工作時間分秒難挨,總是在等午飯跟休息時間,
不過,想想自己還挺能吃苦耐勞的。
高中時因為愛看書,
接受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那時候藍藍路一小時薪水有60,
我一小時只有38元薪資,
去書局打工,為的是可以免費借書回家,
那個時期啃了很多經典名著。
再來,小吃店服務生、火鍋店服務生、麵包店收銀員、
腳踏車防盜器外銷工廠女工、眼鏡公司門市、選舉監票員...都作過。
最特別的經歷就是,職棒簽賭事件還未發生的當年,
當過職棒球賽售票員,那時候愛看職棒的同班男生都要巴結我,
叫我一聲"白雪公主"(因為常跑戶外,膚色健美),
我才要幫他們買票。
還有一次為了幫同學阿姨的忙,
去打工充當婚友社的女主角,(對不起,人情難卻)
聽了一位男主角整個下午的排油煙機好壞解析、抽油煙力比較‧‧‧
阿姨還誇我好敬業,有笑有點頭,朋友都誇我最佳女主角,
(其實我是個很怕冷場的人)
不過薪資只換得一頓晚餐,
良心也覺得過不去,我就不敢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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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腳穿洋裝
矛盾的矛盾 宇宙平衡的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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