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rogram:好啊,推"我不同意你,但是我尊重你發言的權利。" 02/19 20:02
※ 引述《moist (皓月清風)》之銘言:
(部分恕刪)
: : 而我個人立場~反對娼妓合法化。
: 我尊重你的立場
: 就算你不出來遊行 不露臉 不po出你的真實姓名與個人資料
: 我一樣尊重你的立場
: 因為你露不露臉 姓什麼叫什麼 住在哪裡 有沒有出來遊行
: 都無損於你主張自我立場的自由與正當性
: 因為我認為
: 這才是一個自由與開放社會 大家面對不同意見與異見時
: 所應該採取的基本態度
個人的立場盡力做到這樣,
「我不同意你,但是我尊重你發言的權利。」
反映出的意見才是對方要表達的重點,我想這樣相信。
但是現實對應的狀況,好像沒有那麼安全,
或是就是有硬要說服對方認同自己。
並不一定要把對方拉來跟自己同一邊啊!
老實說,那樣之後麻煩更多,除了自己的想法,還要考慮到同邊人士的想法..
也有人就是要陷入自我被挑戰的危機。(人家才未見得對你的自我有興趣咧)
認不認同是另一種層面了吧?
光是交流彼此的意見,聽到不同的聲音,就有很多收穫。
我也希望,這個世界可以容許不同的聲音,
而且每種聲音都可以被保障發言的權利之餘,
各自也能很有分寸、尊重別人。
到了一定程度,各人都有捍衛自己的機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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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da 來自: 61.230.205.170 (02/19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