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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手的某大樓公共空間被市府來文糾正使用違規 文中有提是x日市民陳情,所以y日發文糾正 我馬上去市長信箱陳情 說看到某文號糾正文,對於新市府行政效率超高感到敬佩 特此舊案重提,同棟大樓一樓防火巷被一樓商家佔用乙案請以相同效率處理 等著看後續會如何發展 ===================================== 愍志賦(並序) 曹植   或人有好鄰人之女者,時無良媒,禮不成焉,彼女遂行適人。 有言之於余者,余心感焉,乃作賦曰: 竊托音於往昔,迄來春之不從。 思同遊而無路,情壅隔而靡通。 哀莫哀於永絕,悲莫悲於生離。 豈良時之難俟,痛余質之日虧。 登高樓以臨下,望所歡之攸居。 去君子之清宇,歸小人之蓬廬。 欲輕飛而從之,迫禮防之我拘。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89.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IPE_gender/M.1423542208.A.C90.html
HuangJC: 喔喔喔,沒塞錢~ 02/10 12:47
NuNuCat: 推樓上。 02/10 13:27
ptt0219: 科科!這個檢舉來檢舉去,最後會像整串肉粽一樣~~ 02/10 20:49
ftchen: 檢舉違建塞錢要塞給誰? 02/10 22:26
tsming: 使用違規是哪一種違規啊XD 02/10 22:41
lingray: 提醒一下,人民在不法情況下,不能主張平等原則 02/11 06:05
llh117: 酸一下也好 02/11 09:45
llh117: 都說是公共空間被糾正了,我管的單位就陽台外推但沒被舉報 02/11 09:46
dsfcomtw: (笑) 02/11 23:51
> -------------------------------------------------------------------------- < 作者: llh117 (蓮心) 看板: RIPE_gender 標題: Re: [日誌] 刁民 時間: Fri Mar 6 10:09:39 2015 今天收到市府來文說,我檢舉的防火巷案件他發文去處理了 但是還是有些事情很有意思 1.因為那棟大樓沒有管委會,所以公共空間違建要發給全體幾十個區分所有權人 這麼複雜的案件三天可以搞定,我檢舉的案件只牽扯到2個相對人 反而需要標準作業時間去處理,前面那個案件何以神速就很有意思了 三天時間,以市府效率而言,又要調竣工圖又要查區分所有權人又要會勘 很難想像可以玩成 2.我檢舉的案件這次說有發文去處理了,那我之前是檢舉心酸的嗎? 都具名檢舉有文號的 第一次和我打哈哈帶過去 第二次我說上次查的怎沒下文,這次才回文說有建檔了,那不就表示上次連建檔都沒有 公僕難為沒錯,但是,打混還是要盯一下啦! ※ 引述《llh117 (蓮心)》之銘言: : 我經手的某大樓公共空間被市府來文糾正使用違規 : 文中有提是x日市民陳情,所以y日發文糾正 : 我馬上去市長信箱陳情 : 說看到某文號糾正文,對於新市府行政效率超高感到敬佩 : 特此舊案重提,同棟大樓一樓防火巷被一樓商家佔用乙案請以相同效率處理 : 等著看後續會如何發展 : ===================================== : 愍志賦(並序) 曹植   : 或人有好鄰人之女者,時無良媒,禮不成焉,彼女遂行適人。 : 有言之於余者,余心感焉,乃作賦曰: : 竊托音於往昔,迄來春之不從。 : 思同遊而無路,情壅隔而靡通。 : 哀莫哀於永絕,悲莫悲於生離。 : 豈良時之難俟,痛余質之日虧。 : 登高樓以臨下,望所歡之攸居。 : 去君子之清宇,歸小人之蓬廬。 : 欲輕飛而從之,迫禮防之我拘。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87.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IPE_gender/M.1425607783.A.7D9.html
ptt0219: 你還真有種,不怕個資被外洩。 03/06 12:39
ptt0219: 檢舉的資料匿名寄到行政院(長)email,也比較不會被「吃 03/06 12:41
ptt0219: 案」。(來自我鄰居的經驗談) 03/06 12:42
llh117: 有些人只是奧咖,但不大尾,所以不用怕. 03/06 13:25
ptt0219: 有一年我們這邊有個社區,一開始是一間房子被檢舉違章, 03/06 13:42
ptt0219: 後來大家檢舉來檢舉去,十幾間違建部分通通被檢舉要拆除 03/06 13:43
ptt0219: ,最後經過縣議員等人「喬」了好幾年,總算搓湯圓搓完了 03/06 13:43
ptt0219: ,大家都講好不再檢舉他人了~~ XD 03/06 13:43
llh117: 光腳不怕穿鞋的,只要名下沒房子,不怕對方報復檢舉,就上. 03/06 14:17
ptt0219: 沒財產的最大,哈哈~~ 03/06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