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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下個人對外遇的一些想法 (順便偷渡一本書),歡迎補充指教交流討論~ *婚姻是什麼? 有些人覺得婚姻是一生一世不離不棄; 有些人覺得婚姻是兩個相愛的人,簽下一紙合約,共組家庭、共同養育下一代; 有些人覺得婚姻是一張長期飯票;有些人覺得婚姻是傳宗接代生孩子來拜拜; 有些人覺得婚姻是兩家變一家,你家變我家;有些人覺得婚姻是養老險; 有些人覺得婚姻是「我的時間交給你、你的未來交給我」(什麼鬼廣告啊);...... 假如你對婚姻抱有不同的理解期待或想像, 對外遇可能就會有不同的看法。(你的看法真的是你的看法嗎?) *外遇與多角戀情 在婚姻狀態下的外遇,與尚未有婚姻關係時的多角戀情, 對某些人來說是一樣嚴重的,對某些人而言則否。 某些人對於感情的專一有所要求,某些人則並不; 某些人一次只能夠處理一個對象,再多就覺得煩、麻煩、累; 某些人卻傾向多方嘗試或多角並行。 *為什麼會外遇或劈腿? 已有固定關係卻又向外發展,可能的原因有.... 一,天性,小腦的動作比大腦快,生物本能大勝。 二,欠缺面對困難的勇氣,遇到關係中的狀況(不滿、爭執、感情轉淡), 無力或無能去改善或解決,轉而逃避。 三,遭遇重大挫折,藉脫軌或脫序行為自我麻痺。 四,......我詞窮了XDD 五,慣性。追求刺激、浪漫、新鮮感。 六,現實需求。在配偶的允許或默許下, 外遇成爲達成某些目標的手段或方法。 *為什麼會成為小三? 狀況一 一開始被瞞、被騙或被錯誤引導,等發現後大勢已去(已經整尊撩落去)是一種, 發現後因「捨不得、放不下」而一再拖戲是其一,快刀斬亂麻是另一; 還有攤牌後已婚者明或暗示要「告訴配偶、讓他告你」脅其繼續的。 狀況二 常見的劇本是一開始就知道對方已婚,但婚姻生活不太如意, 另一半不太有趣或不太容易搞定,甚至,本來就是另有目的或是父母之命, 加上對方有意無意的示好、相互的好感與吸引力, 恨不相逢未嫁(娶)時,我對你是真愛啊! 然後有人就信了,愛憐增長或母性父性大發試圖拯救對方於水深火熱, 成為他在這世間難得的知己、左右手或避風港。 狀況三 不嚮往一對一,不期待婚姻, 但仍有情感的、調情的、享樂的、歡愉的需求。 不過,沒有承諾、以不婚為前提的情愛或開放關係, 有意願也有能力並且有潛質(天份)玩的人現今仍算不上多數, 此時「別人的」就具備相對優勢;因為是別人的, 我也不想讓他變我的,你出來玩,我若看得上就順勢陪你玩一會兒。 但這風險就是,不小心萬一我認真了計較了想要獨佔了, 或是,不小心萬一對方認真了、把我當浮木緊抓著不放了,就苦了。 狀況四 就是一樁買賣,各取所需。 狀況五 大腦閃邊去,愛到卡慘死。 *我想的是...... 做個好人,難;真要去做壞人,也不是那麼容易; 要想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人,那是難上加難。 人或多或少都軟弱、自私、求不得、放不下。 無法面對、不想處理、不忍直指自己的別人的困境或難處, 不願承認有些事不若想像中完美; 打了結不想去解,想離開又不忍談分。 選擇開始或許是自知不明或者識人不清,或是一時迷亂或心存僥倖, 選擇痛苦著躲藏著繼續可能是軟弱不忍貪戀或其他不明原因。 雲淡風清快樂悠游於多角關係,確實不無可能, 只是,得先確定自己真有那種栽叼(能耐)或咖噌(條件); 比較常見的是以為自己可以很瀟灑最後卻瀟灑不起來, 以為自己什麼都不要,最後卻發現自己越來越討厭自己特意灑脫的表情...... 遊戲這種事,假意真情到最後其實很難分得清, 真的到結束的時候,可能會發現自己捨不得、放不下, 動了真情意,傷了心,沒有自以為的那般灑脫。 最慘的是最終發現一切都是自己騙自己,自己給自己找苦吃。 想來銀貨兩訖沒情沒愛沒血沒淚的或許還高明些, 至少不容易自傷也沒有傷人的故意或過失,心理負擔小得多。 不過這是我,不是別人, 說不定確實有不少人是能夠游刃有餘且樂在其中的呢? * 落落長講這麼多,其實只是想說, 事情會發生,原因很多;事情發生了,爭誰是誰非誰錯比較多, 終究徒勞。關係出狀況,愛人愛別人,找個箭靶怪罪歸咎, 通常比剖開自己血淋淋的脆弱自尊還來得容易。 心變了不愛了愛上別人了,瞞著原來的人,等東窗事發再來兩手一攤, 總是比自己鼓起勇氣向對方坦承、好好結束彼此祝福簡單。 (分手需要學習,擺爛相對容易) 現實中有很多的不願、不能、無奈、擺爛、歹戲拖棚, 其實是肇因於自身的軟弱、自私、貪圖、不甘,或只是不想當壞人。 要是真的極愛自己且自私如我,被劈了大概連究責都懶, 直接就認賠殺出,把自己剖開來瞧仔細了, 趕緊痛一痛、哭一哭,縫一縫受傷的脆弱自尊,記取教訓向前去。 空虛就出門找點好吃的暖胃, 寂寞就讀書寫字散步去,覺得冷就多穿兩件(抖) 沒有誰非誰不可。 哭一哭日子還是要過,怎麼過會讓自己覺得開心這件事, 要比誰對誰錯誰愛誰多要緊得多。 * 至於婚姻,要是真的小情小愛被磨光或轉淡了, 只剩友情友愛同伴室友家人愛,只要婚姻中的兩人能有共識, 婚姻的其他面向也還是能夠繼續合作,解不解約都無妨。 但若是其中任何一方,對男女男男女女情愛或是性愛另有需求, 那麼協議分手會是(現今社會中相對而言)比較合宜適法的選擇。 我這裡只有考慮情愛,沒有把權或錢考慮進來, 要是考量權錢因素,狀況就更複雜,畢竟對每個人來說, 權與錢能買到、能捨棄的東西不盡相同。路自己選的, 自己可以、關係人可以,你們自己好就好。與我無關啊! 所以呢?有能耐處理多角關係的就去找有意願成為其中之一的, 不要去騙人,也不要騙自己騙到自己都快不認識自己就好吧; 無法的就去找一樣無法一樣懶得的。(眼睛睜大點,發現找錯人快閃) 罪責? 婚姻關係就是一紙合約。合約可以終止,終止可以有條件。 合約內容不合時宜了也應該要能夠調整內容進行換約。 若在婚姻中既要永恆的愛戀長久的激情 唯一的忠貞的永遠的愛,true love! 也要是最好的朋友、最堅實的後盾、最瞭解我的人; 還要可以共同生活、分擔細瑣的家務,一起扶養教育下一代; 甚至一同孝敬彼此父母尊長、出席社交場合;...... 嗯,這要求會不會太多啊? 既要是情人、愛人、友人,也要是家人、合夥人、工具人, 所有願望一次滿足!是有沒有那麼神吶? 基本上若有一半以上達成,我就覺得該偷笑了, 萬一日後情況有變也屬正常,人在變世界在變什麼都可能會變, 違約了,那就收拾善後吧? 無論身為其中的哪個角色,我都覺得怪別人不如怪自己, 只有認真的檢視自己,才有機會幫自己跨過這一關。 (偷渡廣告) 高中時讀過一本遠流大眾心理系列的書《外遇:可寬恕的罪》 記得當時有種被敲了一棒的感覺XDDD 對這議題有興趣的人或可一看。 遠流(http://www.ylib.com/book_cont.aspx?BookNo=A3294) 別人寫的書摘(http://goo.gl/bww0mG) 題外話 老公某次陪我返鄉在我書架上看到這本書, 眼睛閃亮亮的問我「所以我可以去外面玩喔?」 我笑得甜滋滋地答「當然可以啊!條件談好來, 保障好兩個小孩養到二十歲的支出,按月給付,放我自由; 做得到就隨便你愛怎麼玩愛跟誰玩你高興就好我管不著呀~」 凡事都有代價, 這就是結婚的代價。 我也想要自由啊, 被人追求或誘拐別人的感覺也挺讓人懷念的呀, 只是我眼下還有任務在身, 有合夥人要顧, 真要各玩各的也得再等等啊。 現在天天一打三,已經很累啦~ 真要去誘拐被誘拐我可能還會嫌煩吶, 老了,也懶了XDDD --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Steve Jobs(wizhexe:樂當餓鬼,願做傻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06.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IPE_gender/M.1429754964.A.25B.html
apley: 婚姻是等價交換 XDDD 04/23 11:25
fleetwood: 婚姻就是長期的約砲, 不論好壞, 直到死亡把你們分開 04/23 12:11
ptt0219: 離婚也成啊! 04/23 12:38
wizhexe: 真的很在意的點協調不來真的可以解約~ 04/23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