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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明天早上就會刪掉的文 今天出了一篇質疑法官素質的文章 發這篇文章的兄台只是心情不好來抱怨一下 所以他轉了一些抱怨文來佐證他的想法 揪竟 台灣的法官養成制度是不是真的有問題? 先就學制來說,全世界唸完大學四年,法官訓練兩年就可以實任法官的 恐怕就剩下台灣跟大陸了,連日本已朝向 post-graduate 方向改革 德國學制更特殊,基本上他們的大學一念就是六年甚至十年的都有 他們也沒有所謂碩士班可以念,大學唸完就直接念博士班 美國更是只有post-graduate可以念law school 可見這樣的學制是落伍而且無法產生真正優良的法官的 台灣幾年前說要改革,結果講了半天到現在連個影子也沒有 我們的制度篩選出來的,不是懂判決的法官,而是會考法律考試的法官 被資歷淺的法官判到,就算你運氣差 而且因為人力嚴重不足,資淺的法官還是會被派去判大案子 要看一個國家的訴訟進行的效率跟品質 可以看上訴率,改判率,裁判時間,審判等候時間(當然還有更深入的,但可能 超過我的能力範圍就先按下不表) 我以前的印象,台灣這些指標都落後先進國家不少(如果我印象有誤請不吝指正) 這些數字差,隱含的意思有人民不信任司法,所以積極上訴爭取改判 一審判決很容易被推翻,表示法官整體素質不一,或者法界對判決沒有共識 裁判時間久,有道是遲來正義不是正義,纏訟多年才能判,很多事情已經失去意義 被告的怕纏訟就先賠再說,告的人怕纏訟就放棄告訴 審判等候時間長代表積案太多,人力根本嚴重不足 今天又多了一個很奇怪的判決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86218/IssueID/20100504 簡單說,兒子把老父放到安養院,因為沒錢就不繳錢 也不把父親接回去,怎麼聯絡都避不見面 所以安養院控告這個兒子欠照顧費用,敗訴 有沒有遺棄的罪嫌呢?可能不起訴....... 社會局,社福,沒有積極的作為,事情就僵在這裡,安養院繼續賠錢照顧他 然後很可能幾個月後,你會發現,有很多家屬都不繳錢了 因為看起來這個社會鼓勵你把父母遺棄到安養院可以不付錢 只能說,台灣真是個有情有義的地方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25.26
ananla:推一個 原來法官這麼好當 真的有20多歲的法官阿 05/05 02:03
Hiro2:我只能說對於自己不熟的領域 還是多學少說才是正途 05/05 02:12
Hiro2:美國聯邦法院中,經地方法院判定有罪之被告,上訴率高達90% 05/05 02:14
Hiro2:所以你要告訴我的是美國司法制度爛到爆? 05/05 02:14
Hiro2:資料詳見黃國昌【司法制度實證研究】一書454頁 05/05 02:16
alomar20:第七行就錯得離譜...唉!! 05/05 05:50
alomar20:第15行也是錯的很好笑 05/05 05:52
alomar20: 16(更正) 05/05 05:57
alomar20:還有學制不一樣就可以直接推論學制落伍?? 05/05 06:00
alomar20:真是佩服您的邏輯 05/05 06:01
alomar20:不過我對臺灣的司法有疑慮..這倒是真的 05/05 06:03
Hiro2:外行人看了幾篇文想講內行話 說出來就是這個樣子…講到頭來 05/05 06:29
Hiro2:如果判決和您想的不一樣 就是"不合理" "離譜" 那麼法官其實 05/05 06:30
Hiro2:給原告來當就好 幹嘛要法官呢? 05/05 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