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uro:這不是你的部落格阿 ~ 03/11 19:55
推 evlyn:同意樓上 如果O沒有違反版規 好像也沒辦法規定他什麼..... 03/11 19:58
→ Kimilulu:這可能比較適合回到他信箱喲~他之前沒看到推文也說不定:) 03/11 20:01
→ knmy:這不是第一次 抱歉請容許我直接在板上表達 :) 03/11 20:03
推 luro:可能他看到你的文也不舒服吧 ~ 03/11 20:08
→ knmy:嗯 那我建議他跳過不看 我們彼此都不會不舒服 03/11 20:10
→ luro:抱歉我沒別的意思喔 ~^^" 只覺得 誰都會互看不爽 03/11 20:10
推 tsming:..╮(﹋﹏﹌)╭.. 03/11 20:28
※ 編輯: knmy 來自: 122.116.216.202 (03/11 20:55)
→ ture332:這也是他的表達空間啊~ 03/11 21:00
→ knmy:我寫出來只是想表達 他要不要這樣做是他的選擇 我用的字眼是 03/11 21:05
→ knmy:"這是我個人 真誠而希望的事 渴望獲得你善意的尊重" 03/11 21:06
→ knmy:這只是我的表達 我不是說他不能這樣做 03/11 21:06
推 robart:改天我也發個文 叫大家都不要看! XD 03/11 22:49
推 photonic:怪了 我覺得原po這篇文還ok阿 03/11 23:30
→ photonic:就互相尊重阿 03/11 23:31
→ visit:這是公共論檀BBS,不是你的部落格吧 03/11 23:47
→ visit:自由?只對一個人發抱怨可以去 HATE板啦 03/11 23:48
推 alomar20:那他的文妳也可以跳過不看啊..XDDDDDD 03/11 23:55
→ Sana:見笑轉生氣 03/11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