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hor3333:誤五連推 啥意思 05/07 00:13
→ a1679:k 小姐也是哦~ 連推 7 次 05/07 00:04
推 llh117:I like the sentence on 17:03. 05/07 07:04
→ DyingIce:同樣的. 再次建議是不是要投票廢除這種怪規定. 05/07 09:29
推 DyingIce:不見這規定有何正向作用. 卻造成大家的不便... 05/07 09:34
推 dark444:再次建議不用投票廢除這種好規定 05/07 10:07
→ dark444:有了這規定讓人看推文方便許多 不會造成大家不便 05/07 10:09
推 Sana:嗯,可以投票表決,不過我反對廢除 05/07 10:35
推 DyingIce:如果是好規定就不用廢除. 投票是因為當初是投票來的. 05/07 10:37
→ DyingIce:然而事實証明它似乎不是什麼好規定才有此建議. 05/07 10:38
→ DyingIce:(誤五連推已多次發生在不同人身上並且不見有何害) 05/07 10:40
→ DyingIce:(但卻因這個怪規定可能要挨罰... 這... 看倌自判吧) 05/07 10:41
→ veerkite:"禁五連推很好!"但人身攻擊的部分"也許需要"修改.. 05/07 10:45
推 ashin1069:常殺人的人才會嫌坐牢苦 05/07 10:46
推 DyingIce:是啊. 可惜那不是殺人. 本來不應坐牢現卻須坐牢. 05/07 11:27
→ terey:如果2F說的是真的,那版主是不是應該要公平對待 05/07 11:40
推 JCC:有人檢舉的話我想板主會處理 當然是指照正常程序檢舉 05/07 16:27
→ JCC:不知誰說過規定就是規定要遵守 怎麼現在又在那邊想要改了 05/07 16:28
推 DyingIce:樓上的這怪規定也是本來就沒有的. 那時候怎麼要加呢? 05/07 17:11
→ DyingIce:更何況現在已見其害? 不知道建議一下有何不妥?! 05/07 17:12
→ DyingIce:事實上這怪規定好像也沒讓板變得更好. 不是嗎? 05/07 17:13
推 ashin1069:就直說吧 因為常常犯規的就是你 所以你才會想要改 05/07 17:17
→ ashin1069:至於別人的犯規應該由他們自己來發言有沒有受其害 05/07 17:17
推 DyingIce:樓上的不要混淆視聽. 禁連五是本來沒有的規定. 05/07 17:19
→ DyingIce:在還沒有這種規定前. 我常連推怎說是犯規呢?! 05/07 17:20
→ DyingIce:有沒有受害?! 難道這篇公告是假的嗎???!!!! 05/07 17:21
推 OnAero:被警告的也沒有跳出來不開心 你是覺得有受什麼害?? 05/07 17:23
推 ashin1069:真好笑 禁五連推的由來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別一副事不關己 05/07 17:25
→ ashin1069:模樣= =別人被勸告您受傷了嗎 害? 你常妨礙閱讀比較害 05/07 17:26
推 DyingIce:唉~ 連推=妨礙閱讀. 這是真的嗎? 想清楚吧. 05/07 17:31
→ DyingIce:還有面前提及的"害". 指的是使用權的損害. 05/07 17:32
→ DyingIce:(板規有規定的. 提醒幾次或警告幾次就有則罰的) 05/07 17:33
→ DyingIce:不是什麼無法量化隨人講的那種"傷害". 05/07 17:34
→ oocat2:不要把去年的事又拿出來吵嘛.. 也太懷舊了吧-.- 05/07 17:39
推 OnAero:罰責 到現在是幾個人中槍?? 你也研究一下比例問題好不好 05/07 17:43
→ OnAero:不要為你自己方便 又在那邊喇這個事情 05/07 17:43
推 Sana:這個規定目前看不出有誰因此受損失,歡迎公投,舉行正反辯論 05/07 18:05
→ Sana:我主張公投,一步一步照程序走,聯署.公投.政策辯論.好嗎? 05/07 18:06
推 ashin1069:有人想把自己搞得更XX 那就歡迎吧 熱鬧一下 :P 05/07 18:10
→ Sana:D兄不妨mail給版主說明一下必要性與便利性 05/07 18:12
→ Sana:這就跟廢除死刑有沒有必要性一樣,可不是? 05/07 18:12
→ mesweet:好啦..我出來講話啦, 不要吵了,我都已經被警告了,是要吵的 05/07 18:29
→ mesweet:讓我更出名嗎? 05/07 18:29
→ mesweet:只是可否請板主將我的推文刪除, 以維持推文另一事主權利? 05/07 18:30
→ mesweet:因為我的推文裏有讓人不舒服的字眼啦. 05/07 18:31
→ pppp1111:請樓上不要亂用詞,是提醒而已,眼珠子看清楚一點 ) 05/07 18:39
推 antibonding:如果想要推文被刪除的話,要跟原作者說喔 05/07 18:40
→ pppp1111:該不該再辦一次投票,看上次投票在程序上及解讀上有問題嗎 05/07 18:43
→ Sana:我個人覺得只要照程序走,要改規定是可以啊,就照程序來吧! 05/07 18:46
→ Sana:就跟ECFA一樣,也該辯論.公投嘛,可不是? 05/07 18:46
→ Sana:to mesweet:要刪推文就直接給mail給原作者,別害版主被告 05/07 18:48
→ mesweet:我已經寫信給板主了.THANX 05/07 18:54
→ mesweet:不是, 我是說這個公告裡我的推文 05/07 18:55
推 pppp1111:程序=>MAIL板主溝通=>組務=>..不過.選項1+2真的>3+4,尊重 05/07 18:56
→ pppp1111:您的推文備份是正式[公告]文中要提醒您的證據耶 :) 05/07 18:59
→ mesweet:我是替ONAERO著想, 對於我, 沒差. 05/07 19:01
→ mesweet:那麼你呢, 只是不斷的見縫插針, 只不過讓人看到你的嘴臉. 05/07 19:02
→ mesweet:本小姐也沒時間理你~再見 05/07 19:03
推 ssdog: 本小狗也沒時間裡你~再見 05/07 20:12
推 pppp1111:本小貓也沒時間理你~不見,要乖,要聽話喔不要再被提醒 05/07 20:20
→ terey:五連推既然是版規,應該不需要檢舉吧?那版主為何還是不處理 05/07 20:41
→ terey:2F說的違規事項? 05/07 20:41
→ terey:何況K小姐還比 規定、及被罰的 mesweet 多很多很多行~ 05/07 20:42
→ terey:說錯,提醒 05/07 20:42
→ visit:不涉及特定人權益之違規行為 => ""任何人""皆得檢舉 :) 05/07 20:47
→ terey:依版規3,好幾個人都該被"處罰"吧,且版規未規定檢舉後執行 05/07 20:47
→ terey:好吧,我錯了,版規「要求」要檢舉才能處罰…(搖頭嘆氣) 05/07 20:48
→ visit:年齡增長自然會慢慢隱藏其"閃閃發亮的光芒"==>拍謝,我笑了:) 05/07 20:49
→ terey:既然這麼明顯的違反版規事實都還要等版友檢舉才處理,那.... 05/07 20:49
推 visit:樓上快去,也許板主正在等....... 科科... 05/07 20:53
推 blueqoo:板僕不是神( ̄y▽ ̄)╭ (笑) 05/07 21:05
→ blueqoo:=======================鄉民真專業===================== 05/07 21:06
→ terey:唉,可見多麼的對待不公平~沒犯規的被戰,犯規的沒事 05/07 21:11
推 dark444:禁連伍推是害在哪??? 05/07 22:58
推 smill0301:哇嚇死人原來PPT有禁五連推這種東西喔幸好第一次來就看 05/07 23:20
推 JCC:你怎知被警告的不是因為有人檢舉呢 覺得違規就去檢舉 要是板主 05/08 00:04
→ JCC:不處理 我絕對支持戰板主 05/08 00:05
推 DyingIce:如果"禁連五推"是涉及特定人權益. 那這條板規就更該廢了 05/09 00:09
→ DyingIce:當初會這條的正當性在於"連推妨礙閱讀"(非涉及特定人) 05/09 00:10
推 DyingIce:要不是這邊是free. 青菜一點沒關係. 要不然這條太可笑. 05/09 00:14
推 DyingIce:只是當初有些人很會吵. 那時的板主不得已圖個和諧... 05/09 00:37
→ DyingIce:才有這條怪規定的. (是不是如此. 大家心知肚明... ) 05/09 00:38
→ terey:沒啥好說的啦,這麼明顯的犯規檢舉都不處理了~ 05/09 09:04
→ terey:更何況那些人身攻擊的、引戰的、挑釁的 05/09 09:04
→ terey:只會等暴動開始才去制止、而不是看到火苗就去滅火的 05/09 09:05
→ terey:也不用有啥期待。反正被嗆的又不檢舉,該處理的也不處理 05/09 09:06
→ mesweet:那關於我要求刪推文部份呢?我寫信給當事者與版主, 若不妥, 05/09 13:56
→ mesweet:也該回個信跟我說明吧?都沒反應回覆, 是...?感覺有點... 05/09 13:57
→ mesweet:我只是尊重另一事主, 若要扯到證不證據,並不需要.畢竟一堆 05/09 13:59
→ mesweet:人看著,我如果有何不平, 早就哇哇叫了, 不須"煙滅證據". 05/09 14:00
→ mesweet:對了, 我說的是版主. 總該回覆我一下吧? 05/09 14:05
※ 編輯: DragonKill 來自: 122.116.241.181 (05/09 14:15)
→ mesweet:THANX! 05/09 14:32
→ visit:樓上又連推了 05/09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