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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ethna (今天幾分熟哩~)》之銘言: : 在版規基本原則的第十三條內容中, : 13.版規討論或熟友對被刪文、優文有意見等詢問版主相關原因, : 請先私下和版主站內信討論,若溝通仍無共識,才可發文至版上討論。 : 只要版上文章是關於版規討論(討論內容關於版主處理版務上的事情), : 又或者版友對於被刪的文章和優文有任何意見等詢問版主相關原因, : 在未經過私下和版主討論過,就發文至版上討論時,皆屬於違反此條列。 : 說明完畢。 : 謝謝大家~^^~ 關於第十三條版規,我有疑問:  1.所謂的私下與版主討論,是限定於本人還是所有人?   例如,黛娜姐被刪文,我看不懂版主刪文的標準,是否可以去信詢問? 2.再者,所謂的「溝通仍無共識」,這項標準為何?   是否我寄信給版主提出疑問,版主的回覆我不認同,   即可認定為「溝通仍無共識」?     3.再依此次事件為例,fatalex與黛娜姐均已就版規提出疑問,   其餘版友在推文中已可確定fatalex與版主已有站內信討論過,   且明顯可見雙方無共識時,   版友可否發文至版上討論?還是此項權力限原po本人擁有?  我提的疑問,主要即依第三項疑點,故直接po在版上。  因原版規並未指出「限原po」,所以我想這樣並不違反第十三條版規。  最後,想重新定義一個很重要的點,  在前幾篇文章的推文中某些版友對熟版的性質有所誤會,故提出澄清。  「熟版」被分類在「個人」是因為「以個人特質為分類」,  並不是「個人所私有」的版,所以它與本站其他討論版性質是類似的。  既然屬於公共討論版,自然無論版主、版友均應受版規所管轄,  絕非版主可無視版規任意行事。  同時,基本上法規不溯及既往,故若原版規中並未禁止到的範圍,  版主認為不妥,自然可以修正版規,但不能依新修正後的版規處理舊的文章。 -- 我的相簿 http://www.wretch.cc/album/sony70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92.76
TarHeel:推 令人感觸極深 05/05 23:35
DanaHuang: 推 05/06 00:19
SicilyDevil:我還在等小惠回復耶…可是她都沒空…只是公告了一些文 05/06 01:11
SicilyDevil:看完電影回來~怎又發生了什麼事情了… 05/06 01:13
flossy:阿...就.....咩~~~~~我愛大家(啾) 05/06 01:20
fatalex:您這篇違反版規第13條 我論迅速被砍的可能性 05/06 01:50
anethna:感謝你的發文提出疑問,我們版主群會再度討論。感謝指正 05/06 12:48
anethna:另外由於這篇文違反版規第十三條,所以會刪除入精華區 05/06 12:51
anethna:此篇文會再轉到你的信箱,另外等我們版主群討論完後, 05/06 12:52
anethna:會再回信給你,以及告知版友們。 05/06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