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atalex:很抱歉 偶所要問的是版規範圍 不是刪文對錯..... 04/27 01:53
本文表達個人認為之「版主的存在意義」與「戰文之認定基礎」
----------------------------以下引用版規--------------------------------------
三、戰文
針對「個人」之意見或者「字詞」用法不同之解釋
一律請各位回站內信或水球
若真的認為有必要讓大家都順便了解 例如殘障跟身心障礙有啥不同
請於討論出結論後再Po上來 或由原Po修正其用文
若是在版上reply討論 一律砍
----------------------------以上為引用版規------------------------------------
以上的文字姑且不論是否會被解讀為:
非戰文→期待可以站內信或水球,所以不可刪?
↗
針對個人意見、字詞用法
↘戰文→直接刪
重點在於,是否認定為針對個人的「戰文」,這個判定的人選,就是「版主」
當「認定戰文之衡量基準」其中之一,就是「針對個人意見字詞用法發文」時。若發
文者出現了針對個人意見的文字,被判定為戰文的可能性自然大幅提昇。而此時版主認定
此文為戰文而加以刪文,此時並無對錯可言,因為這就是版主權限。
所以不管發文者,友人A君、B君、C君...覺得不是戰文,但版主覺得是就是,這就是
版主的裁量權限,換句話說,就是判斷的標準在於版主。
再講清楚一點,順便舉例,判斷是否「戰文」的判斷基礎跟判斷人決定於版主一人,
基本上如同法官認定是否符合法條中「猥褻」之定義,是一樣的。在該案件中,不管誰覺
得該行為不算猥褻,最後的決定權就是法官,法官說某人行為是猥褻,就是猥褻。
再換句話說,因為版主就是權力基準,基本上跟法官是一樣的,要給予尊重,這就是
版主的存在意義與價值,對於版主的判斷基準不瞭解,可以請求公開心證,版主可以考量
是否要公開其心證的理由,不過這是版主的自由,因為版就是版主管的,不是嗎?
版主本來就不是跟一般的進版人員同一地位與基礎的。
故而版主是為版主。
附帶一題,結論是,我覺得版主刪文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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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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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的,不管是跟誰借的幸福,我都是...
一律不會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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