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man (撈錢撈錢... ♂)
看板RIPE_gender
標題Re: 【小常識】關於身心障礙vs.殘障
時間Sun Mar 25 14:34:36 2007
妳這樣說 是代表 現在叫精神障礙 以前叫白痴
也是代表沒歧視嗎?
就叫你勿戰了 還愛戰
跟我們機構那些沒知識兼沒愛心董事一樣
甚麼收容條例第一條:白痴者不收 (用這種語辭是很不尊重精神障礙者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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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ro2 (細填寫個人資料)》之銘言:
: → sharonhu:殘疾<--請說成 肢體障礙 以示尊重,謝謝~ 03/25 12:31
: → Hiro2:殘疾=殘障+疾病喲…你誤會了 03/25 12:39
: 推 sharonhu:現在也沒人會說殘障了,請注意一下,感恩~ 03/25 12:40
: 推 Hiro2:哦…好的,不過報紙上還有喲 03/25 12:42
: 推 avalonl:應該要說,身心障礙 03/25 12:46
: 一點小常識跟大家分享
: 有很多人都誤會了
: 說殘障絕對不代表不尊重身體有缺限的人
: 沒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殘障福利法正式修訂為正式修訂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 但是很多人誤會這是因為殘障是「歧視」而修訂
: 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
: 很簡單的來說目前中國民國殘障總會還是沒有改名為身心障礙者總會
: 為什麼呢?
: 因為八十六年的修法目的是將殘障福利法的適用對象
: [見原條文第三條http://0rz.tw/002wp]
: 由以往的肢體殘障改列,並將包括心理上及精神上疾病也包括進去
: [見新條文第三條http://0rz.tw/212sL]
: 而絕對不是因為原條文歧視少數族群的關係喲
: 所以,請別再說人說殘障是不尊重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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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2.209.35
推 Hiro2:就說說殘障不是歧視呀,看了條文再來討戰吧 03/25 14:35
→ Hiro2:一知半解的知識,比無知更恐怖喲 03/25 14:35
→ Hiro2:文章不看清楚就指人亂罵,不太成熟喲 03/25 14:37
推 fayfan:我要砍這篇 03/25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