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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梨日報刊登一則新聞如下: 本日報記者獨家採訪到一名王姓女子 王姓女子指出某鴻X上市電子公司之郭姓老闆 曾在多年前對其始亂終棄 且連分手費都只給了五百元* 據本報了解 該位身價1645億*台幣之郭姓老闆 為全台灣首富 但其近日不但與多名女星傳出緋聞 更有人指涉其實為同性戀 沒想到他連分手費都只給了五百元 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本報真的認為郭姓老闆相當小氣 應該更大方些 不要太小氣 否則會被人瞧不起 1.該篇報導並未明確指出是哪一家上市電子公司 2.姓郭的老闆很多 3.其實該郭姓老闆身價是1647億 記者寫錯為1645億 4.其實當年分手費郭老闆是給了五百元美金 相當當時台幣兩萬元 因此以hiro2之邏輯 本篇文章未明指郭老闆是誰 且所述該當事人郭老闆之個人資訊與事實不符(因為記者很笨資料都查錯了) 所以鳳梨日報並不需要因為其指稱郭姓老闆太小氣而負責 嗯嗯 真是好邏輯啊~~(茶) : 我今天看到一個案例覺得相當有意思,跟大家解釋一下 : 某 H 寫了篇文章,其中提供他朋友 A (僅為代名)沉溺賭博,苦勸不聽,需要幫助 : 文中沒有指名道姓,只是單純的陳述事實而已 : 後來又寫了篇文章,說這位朋友 A 找他去參加一項活動 : 結果同時間有個某 B 跳出來指稱說這個 H 講的就是他 : 因為他也有找這個 H 去參加活動 : 但是他個人只是小賭,打衛生麻將,沒有沉溺 : 而且文中所描他個人資訊、經歷不符 : 起訴書中指出 : 當中前後二文相關字詞相對照之後,該當事人 B 反應, : 關於 H 文中所述該當事人 B (未經同意)之個人資訊與事實不符, : 而且散播不實謠言、惡意中傷某 B : 我看了這個起訴書不禁捧腹大笑 : 這個如果 H 於文中並未指明「朋友」是何人 : 基本上這個朋友的身份就是不可測知 : 今天起訴書中所說 : 「文中所述該當事人 B (未經同意)之個人資訊與事實不符」一事 : 既然個人資訊與事實與文中不符 : 且 H 文中沒有言明「朋友」為何人 : 起訴書中就很明白指出 : 某 B 很可能不是 H 文中所謂之「朋友」 : 既然不是同一人 : 又怎麼說是 H 散播某B的謠言、惡意中傷某 B 呢? : 一個人的言語間也可以矛盾至此,也真是難得了 -- 每到夜裡 我化身為詩人 銀河在我筆下轉繞生輝 生命如此之妙 直到夜與晝的交界逆轉 彷彿被剝奪了魔法一般 我又回復成一個藍色的廢人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bsony/(就是巨蟹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0.196
DanaHuang: 馬克,你意氣了... 05/07 08:08
absony:別人那麼認真 當然要認真一下 不然對不起他 ~^^~ 05/07 08:11
※ 編輯: absony 來自: 218.166.210.196 (05/07 08:13)
absony:若是不小心寫錯那只是記者笨 若是故意寫的接近真實又不完全 05/07 08:13
absony:真實 只是為了讓人可以認出該特定人 又想以資料不合作為脫렠 05/07 08:14
absony:罪藉口 那就真的是一個非常沒良心的記者了 05/07 08:14
absony:套句hiro2大大的話 ~本文跟之前版上的刪文風風雨雨無關~ 05/07 08:15
absony:歡迎認真討論邏輯~~~ 05/07 08:19
Hiro2:哈哈,我論版主這篇一定不會被算是戰文的可能性 05/07 09:00
Hiro2:基本上我明白的回答你,是,鳳梨日報不用負責 05/07 09:08
Hiro2:你要判例號碼我可以舉十個給你喲 05/07 09:09
absony:我是討論邏輯而已啦 當然不會被戰啊 ^^ 05/07 09:11
absony:我也知道會不會被判有罪 跟記者有沒有良心是兩回事 05/07 09:12
absony:若法官受理郭姓老闆對鳳梨日報的申訴 法官是可以考慮 05/07 09:17
absony:意圖式故意這個構成要件的 只是看他採不採納 考量比例多寡 05/07 09:18
absony:當然也許您法律比較熟悉 我只是初淺的認識 歡迎指正 05/07 09:20
JCC:認真一下 若只是寫電子公司郭姓老板 會不會有罪? 05/07 09:34
absony:若是只有一個條件 感覺推論起來比較薄弱 應該不會採信吧 05/07 09:39
absony:就算寫了很多條件 幾乎很明顯 法官還是不一定會判罪 05/07 09:43
absony:因為法官是人不是電腦 ^^ 05/07 09:44
Nodame121:=========== 請問這篇有沒有違反版規第八條? ========== 05/07 15:57
Nodame121:========== 或是違反版規任何一條? ============== 05/07 15:57
Nodame121: 我逛批踢踢有一年多了, 第一次看到版主對版友指名道姓 05/07 15:58
Nodame121:的...呃...回話? 回文? 我想我打B資歷還太淺. 05/07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