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uam:這篇這些...去年八月,在下就已經跑一遍(但我沒有申請協調會 03/04 22:03
→ duam:當初我個人離開時是有把所有遊戲內的資產(錢+物品)全拍照 03/04 22:04
→ duam:但只要沒有電磁資料...新淦線擺爛,其實誰都拿他沒辦法 03/04 22:06
→ duam:大概剩下一步..有辦法讓過去5年內離開遊戲卻都被盜的玩家集合 03/04 22:07
推 nagual:推,可以m了 03/04 22:08
→ duam:起來,讓事情不再是個案而導向新淦線管理有疏失.. 03/04 22:08
→ duam:也許還有機會拼一下(不過被盜玩家難找難整合 03/04 22:11
→ rq654:新幹線態度如何先不談 就事情本身來說 新幹線完全沒錯啊 03/04 22:12
→ rq654:沒電磁紀錄 你吵到法院也是沒用
以現在的契約 可以這樣說
但是這就是我文中有說到的問題
只能說..現在的契約 消費者只能自認倒楣
它們還跟我嗆聲 不爽去改契約..
補充說明..定型化契約是消保官要求企業對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他不是一個法規 所以到法院有沒有用 我覺得還是看法官
→ kingroy:最多只能去吵客戶服務完全不及格... 03/04 22:15
推 p4s800:消保官在有危害人健康之類的時候是有強制力的 03/04 22:28
推 geminicolor:跟我的小青蛋壞掉一樣,回報後新幹線無法還我原來的小 03/04 22:29
→ geminicolor:青蛋,只能用其他抓寵道具做為補償........ 03/04 22:30
※ 編輯: pititiiii 來自: 61.58.164.57 (03/04 23:14)
→ laechan:玩月服就是會受這些罪 03/04 23:17
※ 編輯: pititiiii 來自: 61.58.164.57 (03/04 23:22)
推 scvs:好遊戲,代理商就...科科 03/04 23:31
推 amin0811:所以我覺得新斷線是全TW最爛的代理商~可惜這個RO阿... 03/04 23:39
推 evermpeg2:想當初我的天夾也被河蟹掉 = =凸 03/05 00:11
→ jimmy2797161:我覺得橘子也半斤八兩(看著mabi版盜帳後續 03/05 00:23
推 ANOTHERK:我倒是覺得橘子還不錯阿 03/05 01:43
→ chorz:天下烏鴉一般黑 只能自認自倒楣 03/05 01:51
→ drigo:我覺得那遊戲定型化契約關於遊戲歷程電磁記錄保存根本有缺點 03/05 08:52
→ drigo:乙方對於保存電磁記錄竟然規定不得低於30日,這樣擺明了很多 03/05 08:56
→ drigo:遊戲公司一定都只保存30日的遊戲歷程電磁記錄, 這根本對玩家 03/05 08:57
→ drigo:是很不利的規定, 竟然電磁記錄在法律上也被歸類為動產之一, 03/05 08:58
→ drigo:那憑什麼遊戲公司可以把遊戲歷程(也就是電磁記錄)只保存一個 03/05 08:59
→ drigo:月而已,那玩家在遊戲中的寶物、遊戲幣就這樣沒被保存了,根本 03/05 09:01
→ drigo:是侵害玩家的權益以及財產權嘛..真不懂保存不得低於30天是怎 03/05 09:02
→ drigo:麼協商出來這條在定型化契約上的 03/05 09:02
推 jiajiapurin:我的黑蟻夾跟3青骨拳刃也不見了...摸鼻子認賠Q_Q 03/05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