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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za (Raza)》之銘言: : 大家…不知道好不好,我又來了。這次是受母命之托來請求大家集思廣益。 : 我媽當初申請的免服帳號名字可能是亂打的,但是這次鎖帳號後他有傳真個資過去。 : 結果客服說…這帳號的申請人跟傳真的個人資料不符,不能解鎖。 : 問題來了…如果當初申請人是亂打的,已不可考,還有可能解鎖嗎? 1.有人說可以? (不可考)... 2.不行 (線上回覆每個帳號問過一次了 一律回答 "不行") : 還是…帳號就這樣一去不復返了呢? : 他最近很苦惱,請各位幫幫我們家母親大人吧,感謝! 1.直接殺到新幹線總公司試試看吧! 你媽都已經都是大人了 專程去一趟台北 不難吧! 證件(身分證 印章) 都帶好去試試看吧! 2.有很多人都去消保會申訴了 (我也有 但還沒收到公文...) 8月28號被鎖如果至今9月5號都還沒解的 應該都可以適用以下規定對新幹線提出申訴 根據應記載事項(消費者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 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_日(至長不得超過七日)」 我剛剛完成消保會的線上申訴了 申訴網址 http://www.cpc.gov.tw/index.asp?pagenumber=07 也可以查詢案件進度 不過台中縣蠻爛的 我8月31號去申訴 現在還顯示處理中 巴哈已經有彰化縣的人收到公文了 線上申訴他可以讓你選則要給誰受理 (消費行為所在地) or (遊戲公司) 看來我要換台北市再申訴一次好了 消保會網頁上有法規全文 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該記載規定全文 http://www.cpc.gov.tw/index.asp?pagenumber=042 最下面其他分類就有 如果大家早就都知道這些法規 新幹線有一堆事我們都是可以申訴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98.238 ※ 編輯: GM03A 來自: 218.162.198.238 (09/05 20:06)
SAVEUS:天阿版大說的那第十六條適用在被凍結的人嗎? 09/05 22:42
※ Deleted by: moodhunter (27.105.9.95) 10/30/2011 00: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