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gtimelife (被放逐的人)
看板Railway
標題[問題] 通勤費要報帳.....
時間Fri Apr 28 20:39:53 2006
各位好 第一次在板上發問
我因為工作的關係每個星期要去外縣市約兩次
那邊的負責人說可以幫我出車資 不過要有票根之類的証明才可以報帳
因為我都是搭火車
可是我前兩次坐 出月台的時候會有站員在收車票
所以我都交給他了
可是這樣變成我沒有票根可以回去報帳
請問一下票是一定要收回去的嗎??
或者是在買票的時候可以開收據(像買郵票有購票證明之類的)??
另外 如果我改用磁卡 那磁卡上會有紀錄之類可以作為憑證嗎??
冒昧提問 若有不妥請見諒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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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87.49.95
推 alulu:收票的旁邊有章可以蓋 蓋完就不用收回去 210.209.184.83 04/28 20:41
→ alulu:磁卡上沒紀錄 還是要把票蓋章後留下來 210.209.184.83 04/28 20:42
→ ragtimelife:大感謝~ 那磁卡呢?? 203.187.49.95 04/28 20:43
→ ragtimelife:了解 再次謝謝 203.187.49.95 04/28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