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0720 (凜月銘心)
看板Railway
標題[中時]難怪出軌 行車規章才出爐 操作根本不熟練
時間Thu Nov 2 08:51:08 2006
'06/11/02 中國時報
黃如萍/新聞幕後
高鐵首次列車出軌,關鍵在脫軌器當時的狀況及列車長判斷有誤。但知悉內情人士指出,
脫軌器相關作業規定是台灣高鐵公司趕在提出履勘前才匆忙制定;列車人員無法得到充份
操作訓練,很可能才是這起事故的主因。
內情人士透露,高鐵脫軌器相關規章遲至十月才完成,主因是高鐵採用部分歐系設備,日
本新幹線運轉規章無法直接移植台灣使用,負責高鐵運轉的日本Jr東海公司必須重新修
正運行規章。此舉不僅引發Jr東海的不滿、撰文抨擊,亦使高達一五八項的台灣高鐵列
車運行規章遲至今年中才陸續出爐。
內情人士說,維修基地行車規章是最後完成的項目,十月卅一日造成高鐵列車脫軌的脫軌
器,其相關使用及作業規定更是趕在台灣高鐵公司提出履勘前才匆忙定案。因此,高鐵基
地、維修等相關設施及人員訓練,日前才如火如荼展開,該起脫軌事故極可能和列車人員
無法在短時間內熟悉脫軌器操作有關。
鐵路專家指出,軌道訓練應該先有規章,才能招募人才進行訓練。高鐵公司卻是先招人,
然後根據公司自訂的課程訓練人員,最後再將相關規章送交通部備查。這樣的訓練模式在
各國軌道系統中相當罕見。
此外,根據交通部頒訂的《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地方(政府、團體
)經營的或民營鐵路機構發生行車事故,應以最快方式報告交通部及地方政府,事後需填
寫事故報告表報請交通部備查。
然而,交通部卻是在脫軌發生後四個小時才獲得訊息,主管的交通部高鐵局則是由媒體告
知,高鐵警察隊毫不知情,這種通報方式根本不及格。
而且,交通部昨日甚至對台灣高鐵公司應提出事故通報單、還是事故調查報告,都出現不
同說法!事故調查報告及格式任由台灣高鐵公司執行,交通部連稽核機制都沒有。
交通部高層坦承,上周曾催促過台灣高鐵公司及高鐵局制定事故通報SOP作業手冊,這
也顯示,交通部到現在還沒有建立高鐵通報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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