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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說通就通 上帝保佑! 【聯合報/黃豐鑑/前中華民國運輸學會秘書長(北縣板橋)】 2006.12.25 03:49 am 交通部高鐵督導會報昨天通過台灣高速鐵路之營運通車!昨天的會議,是交通 部在得不到履勘委員放行之下,改以高鐵總顧問中華顧問工程司、三名日本新 幹線專家及英國勞氏報告等三份報告,作為是否通過營運通車之依據。 問題是這些報告是依據哪一條法律之規定,效力何在?可以不依鐵路法規定, 把高鐵履勘委員履勘報告放一邊嗎? 台灣高鐵之履勘委員是交通部所邀請具有各種工程背景學者或具有豐富經驗的 專家,來幫忙檢驗高鐵的安全。如今卻發生交通部批評履勘委員「發言根本不 可信」,及履勘委員不參加高鐵督導總結會議,只希望「上帝保佑高鐵安全」 ,履勘委員不予背書的尷尬結果。 高鐵履勘委員對於十一月六日勞氏提出的六項高鐵最終認證書的疑慮,勞氏隨 後在十二月廿日更改確認高鐵的廿五項缺失,正式解除。高鐵履勘委員質疑, 勞氏之前列出的缺失一夕消失,是否勞氏和高鐵聯手作弊? 關鍵在於,勞氏驗船協會第一次在「不受介入的情況下出爐」之報告至少提出 廿八項與高鐵營運安全有關的重大缺失,引起履勘委員對能否改善完成於十二 月七日通車之疑慮。交通部隨即在這關鍵時刻提出擬「繼續委託」勞氏把關之 訊息。這個「續約」的訊息對勞氏來說利潤可觀,交通部既然給了勞氏「繼續 委託」的餌,不免令人質疑,勞氏才會在兩周內配合提出與第一次報告完全不 同的結果?交通部次長何煖軒雖說,英國勞氏是世界知名驗證機構,它的報告 結果卻不被台灣學者專家相信。問題是勞氏前後不一的結果,又教人如何相信 才好? 鐵路法第十六條:鐵路興建……全路或一段工程完竣,應先報請交通部派員履 勘,經核准後,方得行車。如今主管機關交通部不但不依法堅持完成履勘之過 程,何次長還強烈主導希於廿四日高鐵督導總結會議,以三項報告作為通車之 條件,完全不依鐵路法行事。政府一再要求人民守法,政府機關卻公然不依法 行事,這就是最可議的地方! 高鐵本身安全堪慮似乎是目前社會大眾的共識,儘管學術界、民意代表、消基 會、及履勘委員等都已好話說盡,而交通部仍堅持通過高鐵通車,那就讓它通 吧!除了寄望台灣高鐵公司全體員工如履薄冰的審慎與相互間密切溝通外,真 的,只好把一切交給上帝吧! 【2006/12/25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OPINION/X1/3660801.shtml -- 讀者投書論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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