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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搭火車 丟一條腿賠7萬 記者劉明岩/花蓮報導 花蓮縣謝姓男子今年春節期間搭自強號火車返鄉過年 ,坐在車門階梯上抽菸,並將右腿伸出車外,遭不明 物衝撞造成骨折截肢,和鐵路局打國賠官司,要求賠 償700多萬元,法院認為責任在他自己,鐵路局只需 賠償7萬元。 判決書指出,謝姓男子當時從台北火車站搭乘1055次 樹林往台東的自強號列車返回花蓮縣萬榮鄉老家途中 ,列車行經新城鄉北埔站時,摔落車外受傷,經旅客 發現後通報列車長,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急救,因右腿 壓砸傷,造成粉碎性開放性骨折,被截肢。 謝姓男子不滿鐵路局事後僅願賠他7萬元的醫藥費,委 任律師向花蓮地院提起國賠訴訟,要求被告鐵路局賠償 724萬元。 謝認為,這班火車人潮眾多,車廂擁擠,讓他無法進 入自己的車廂座位上,只能站在車門旁,卻因車身搖 晃且車門未緊閉,將他拋出車外,丟了一條腿。 他的委任律師指出,鐵路局應提供新型較安全的列車 車種,確保運送服務的安全,但卻違反注意義務,使 用並非自動門的舊型車種,才造成謝受傷。 鐵路局則辯稱,旅客搭乘火車,應遵守秩序進入車廂 內,列車行駛中不得開啟車門或站在車門口,維護自 己的人身安全,而且各車廂門口都貼有告示牌,謝因 酒醉等因素,途中離開座位,坐門口階梯上抽煙,更 將腳伸出車外,不聽隨車清潔員勸告,才遭外物撞擊 而折斷右腿。 判決書指出,謝某應知不能在列車行進中開啟車門, 並坐於車門階梯上,卻不顧他人勸告,而鐵路局已盡 其職責,鐵路局僅需依鐵路法規定給付7萬元。 【2006/09/12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48.101
ciswww:鐵路法訂反了 140.112.7.59 09/12 18:41
Beijingman:轉錄至看板 Hualien 09/12 19:03
mecca:這才是真正腦殘.. 59.105.50.79 09/12 19:35
Beijingman:這也要賠七萬,實在是.. 124.8.48.101 09/12 19:43
Porcelain:可憐的鐵路局...不用負的責任也得扛 218.163.182.21 09/12 20:17
ckroy:是不是所謂的"道義責任"? 59.120.113.127 09/12 21:13
missile:鐵路局:7萬? 是我給你7萬還是妳給我7萬? 220.141.97.112 09/12 22:49
missile:你還有得瘸呢 ! 220.141.97.112 09/12 22:49
buslover:鐵路局這樣還要賠真是沒天理 斷腿自己活 61.228.100.18 09/12 22:50
buslover:該... 鐵路法也很怪說 = =||| 61.228.100.18 09/12 22:51
Beijingman:這七萬元是保險支付的嗎 124.8.48.101 09/12 23:51
colas:這是賺錢的新招嗎?這應該是鐵路法的舊規法令 203.71.165.128 09/13 13:38
WGfriend:這也突顯台鐵拉門問題~快點淘汰拉門啦~ 140.116.64.64 09/17 23:12
WGfriend:我女友就是這樣在我面前眼睜睜被摔到車外 140.116.64.64 09/17 23:12
WGfriend:好險列車剛啟動 只有點小擦傷 140.116.64.64 09/17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