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7月1日進住...
水費:前房客4、5月份的7月才寄來...有七百多
電費:前房客 5/13-7/13 的電費,交接時,她們說電費是算6、7月
我們也笨,沒有查證
她們說她們通常是3600,所以給我們一半1800
結果電費寄來4800,我們只用了13天
13天2000.....XD
房東希望我們自行解決,但是只能找到一個房客,頂多付她自己的部份
但其它的由我們負擔似乎不太對吧
如果我們希望房東負擔部份水電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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