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oyo (Crimson Sky)
看板Taipei_dep
標題Re: [心得] 非常生氣的租屋經驗!!
時間Sun Jun 13 21:59:59 2004
老實說雖然我是路人 但還真的給他看不下去 = ="
自己找房子真的很累 尤其遇到這種事 打抱不平一下
※ 引述《ehcoco (風~~~)》之銘言:
: 首先
: 我們要澄清一件事情
: 之前我們沒有回文並不是因為我們心虛或是不否認他所說ㄉ話
: 後來只po了一篇很小ㄉ文章
: 是因為我們並不想渲染事情
: 若在語氣或是言詞上讓大家覺得敷衍或是驕傲心態.很抱歉.這並非原意.
: 只是完全不希望造成爭端
: 但看到後面麼多人的回文後
: 我們有被毀謗的感覺
: 有很多難聽字眼攻擊我們
: 所以我們想說清楚這件事的始末
: 第一.原PO說我們保證一定會租給他
: 關於這點我們有些地方想澄清
: 我想這是言語上認知的問題
: 我們從來沒有確切的跟你說"一定"會租給你
: 你問我們的所有問題我們都回答說"等確定後再通知你"
: 造成你誤解的地方我們道歉
那以後跟人洽談是不是要帶錄音機,錄到"一定會租給妳(還要女字旁,不然怕誤指)"
這樣才算口頭答應?
: 第二.我們第一篇的PO文時間是4/30:
: 1 4/30 judyat74 □ [出租] 近仁愛金山路口
: 所以原PO者所指的四月中 看房子時間並不符合
所以妳提出了原PO是更晚與妳們洽談?然後呢?感覺上在挑語病模糊焦點...
妳都跳出來說那是妳們與原PO的事了,關時間不合啥事?
還是她太晚來看,所以妳們也可以晚一點再毀約?
: 第三.原PO說的進住時間和拿鑰匙的時間
: 都是指"正式簽約後"可以這麼做
: 如果這又是言語造成的誤解
: 那我們也深感抱歉
沒錯,那現在是咬緊只有口頭約定,沒正式簽約然後要避嫌?我懂了
: 第四.原PO指的問何時付訂金不下十次
: 我們並沒有接受到接收這麼多次的訊息
我不是當事人,不知道狀況,不過一定要打滿10次才算有誠意是嗎?
第一次聽到這麼special的規定,亦或是又挑虛數語病?
: 第五.原PO文中指出"你答應了我們房間一定是留給你的"
: 前提是我們已經跟你簽了約房間就當然一定是你的
: 更何況我們並沒有誠諾一定跟你簽約
知道了啦 下次一定會帶錄音機 = ="
: 第六.原PO文中指出"我也主動打電話問他們要打合約了嗎"
: "他們還跟我說 快了 這幾天會找我出去打合約"
: 當時並不是電話聯絡
: 是在MSN上.我說"等確定了在跟你約"
: 可是我們一直沒有給原PO"確定"的訊息
那妳們用嘴巴說的是要怎樣才算確定?教一下讓大家參考吧
現在是用"確定簽約時間再約"與"確定要與妳簽再約"二者中後者的說法是嗎?
會計系的都這麼厲害...
: 第七.原PO文中指出"對方一點音訊也沒回"
: 我們都有留手機給你.你有任何問題可以隨時跟我們聯絡
: 對於這點.我們這段期末考期間晚上都會留在閱覽室唸書.手機沒有訊號
: 可能會讓你誤以為我們故意躲避你
: 其實我們不是這個意思
現在才在解釋這個也太晚了吧...而且msn不是可以聯絡嗎?
如果msn只丟一句話就烙跑,那妳們的誠意我深置可否
: 第八.你後來也沒有聯絡我們.我們以為你已經不租這間房間了.
: 所以也就沒有在主動跟你聯絡
這句話我看不太懂...手機連絡不到就算了 msn不算連絡啊?
還是原PO二者都找不到妳們 然後妳們再用這種說法卸責?
不過我覺得最弔詭的是說要租同學,結果上來澄清後又po一篇出租公告
這才是最讓人火大的吧? = ="
: 結論:關於整件事情該釐清的地方我們說明了
: 我們不希望只是單方面ㄉ言詞.這無關驕傲或自私心態
: 只是我們覺得我們應該要說明
: 整件事情我們有錯ㄉ地方.很抱歉.或許是因為沒有出租房子給人的這樣的經驗.
: 相信這次的經驗會給我們好的示範.
: 以後我們會更謹慎.基本上我們和原po的誤會是出在溝通的問題上.
: 這同樣的也給我們上了一課.
: 謝謝各位po文和推文同學的指教.但是不是也希望大家能夠理性一點
: 不要讓情緒駕馭理智.持平的看待事情呢.
互相互相
我只是路人,但是就旁觀者角度我真的很難幫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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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3.19
推 hsiaoyi:推~~~~說的好啊!我們以後都要帶錄音機.=.= 140.119.135.14 06/13
推 silentworld:就是有這種人才會弄得大家防來防去><" 140.112.203.222 06/13
※ 編輯: Kioyo 來自: 140.112.243.19 (06/13 22:37)
推 msave:記得以前老師有說過:口頭契約也算契約 61.230.78.42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