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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PO了篇文章,說是要讓租房子,幫房東找到好房客, 很感謝大家熱情的回應及詢問,但很抱歉… 沒法帶來約的人去看房子了。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我爸媽堅持我必須去住親戚家(覺得女孩子住外面,有人看著比較安心吧), 所以我希望還是照原約定的時間找到人跟房東簽約,不會讓他損失到。 沒想到房東說,就算我幫他找到人承租,當初的二千元訂金也是不退, 還硬說,我是學生啦,不清楚狀況,外面一般的規矩都是這樣… 經我好說歹說,才一副施恩的口氣說:他也是很阿莎力的,幫他找到人承租, 最多退我一千元。 我覺得晴天霹靂! 我又不是惡意不履行承諾,再說我哥買房子,付了訂金, 過幾天覺得房子不合適去取消,訂金還不是全額退還, 他那訂金不退是算哪門子的『一般規矩』!! 我哥覺得這房東很沒良心,想硬吃下那二千元,就打電話跟房東談, 結果他還是堅持這是「一般規矩」,還說我之前也同意他說的找到人也只退一千元, 哇咧!!(實在是太生氣了,語氣不好…) 我什麼時候同意了,根本是他一直巴著錢不放, 還反咬說,我在沒經過他同意下,幫他放出要出租房子的消息,是侵權的行為。 氣結~詳細地址和電話,我根本沒列出,也註明是要幫房東找到他滿意的房客, 並要跟房東商量他方便的時間才讓人去看房子。 如果這算犯法,那朋友之間的「吃好道相報」不就全部有罪!? 我都沒跟他收廣告費了!根本是欺負我是學生! 談到最後,我哥也火了,覺得這人真是不可理喻, 就說要把他的行為PO在網路上,他也一副「你能耐我何」的語氣,說:去說啊! 之前跟他約好談房租能不能降價的事,他說「要回去跟他老公商量」, 會再電話聯絡,也是無消無息;跟他說無法租屋但一定會找到人承租, 希望能退訂金的事,他還是說「要回去跟他老公商量」,會再電話聯絡, 結果半點回應也沒…如果你要跟他租房子,要談事情,記得直接「找他老公商量」, 千萬別浪費口水跟他談。 他的房子好壞,我不予置評,但是這房東的為人…嗯嗯… 奉勸各位有意願看房子的人,自己斟酌吧。 以下是原PO文: : 公寓出租 廈門街 近台師大 : 地址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廈門街147巷 2弄 x號x樓 (近中正橋) : 二房一廳二衛(一個是加蓋的廁所)一廚 : (房間皆裝有冷氣) 約20坪 附 書桌 床鋪 電冰箱 衣櫥 : 租金10000/月 押金2個月 : 我是原本要租這房子的房客,但因為一些原因必需要去住親戚家,所以把這房子讓租 : 房東人很好,希望幫他找到生活單純一點的好房客,最好是學生 : 有興趣的人,請先回信至我的信箱 : 預定是這週末(6/19、6/20)可以看房子 : 最好是看完房子後一天就簽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9.53
CHSIAOLING:只能說你遇到壞人 61.222.119.14 06/18
stty:其實~我覺得降很正常吧! 219.68.96.246 06/18
stty:我前幾天也是~我付了4800ㄟ~~ 219.68.96.246 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