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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gy (暑假在那? @@)》之銘言: : ※ 引述《teana (newguest)》之銘言: : : 前兩天,我PO了篇文章,說是要讓租房子,幫房東找到好房客, : : 很感謝大家熱情的回應及詢問,但很抱歉… 沒法帶來約的人去看房子了。 : : 事情是這樣的: : : 由於我爸媽堅持我必須去住親戚家(覺得女孩子住外面,有人看著比較安心吧), : : 所以我希望還是照原約定的時間找到人跟房東簽約,不會讓他損失到。 我是房東的兒子 我也是學生 我覺得我必須站出來講話 感謝你的用意 但請大家評理 首先,原本的房客租到6/19左右要搬家經房客同意下於六月初先帶人看房子 你看完房子後給訂金時是6/5(日), ok 你說學校要考試簽約延到6/23~25 再開始租 好!那我們延後簽約沒關係,不過你6/16才來電說你不租了而想要依照你的方式 找房客,你有經過房東同意嗎?房東有要退你訂金嗎? 若未經允許之下 你認為post是合法的嗎? 訂金的定義為何? 我們由月初等到月底與你簽約 你中途不租了 還要要回訂金? 那我們是否白等了? 而我要張貼租屋時 我看到你們post後 你當時說我們是好房東 我與爸媽商量 你們是學生 若犯錯那退你們一半訂金警惕一下 請你們以後別再犯 不過你今日回 PO 卻讓我們很失望 那如今是你們犯錯 卻說我們沒良心? 你的好壞房東的定義只在要不要的回訂金上嗎? 我想你們到其他地方租屋是一樣的 訂金是無法退還的 你說的在bbs上未經他人同意張貼別人家的房子還要廣告費.....那可真違法! 請大家評理吧 : : 沒想到房東說,就算我幫他找到人承租,當初的二千元訂金也是不退, : : 還硬說,我是學生啦,不清楚狀況,外面一般的規矩都是這樣… : : 經我好說歹說,才一副施恩的口氣說:他也是很阿莎力的,幫他找到人承租, : : 最多退我一千元。 : : 我覺得晴天霹靂! 我又不是惡意不履行承諾,再說我哥買房子,付了訂金, : : 過幾天覺得房子不合適去取消,訂金還不是全額退還: 他那訂金不退是算哪門子的『一般規矩』!! : : 我哥覺得這房東很沒良心,想硬吃下那二千元,就打電話跟房東談, : : 結果他還是堅持這是「一般規矩」,還說我之前也同意他說的找到人也只退一千元, : : 哇咧!!(實在是太生氣了,語氣不好…) 我什麼時候同意了,根本是他一直巴著錢不放, : : 還反咬說,我在沒經過他同意下,幫他放出要出租房子的消息,是侵權的行為。 : : 氣結~詳細地址和電話,我根本沒列出,也註明是要幫房東找到他滿意的房客, : : 並要跟房東商量他方便的時間才讓人去看房子。 : : 如果這算犯法,那朋友之間的「吃好道相報」不就全部有罪!? : : 我都沒跟他收廣告費了!根本是欺負我是學生! : : 談到最後,我哥也火了,覺得這人真是不可理喻, : : 就說要把他的行為PO在網路上,他也一副「你能耐我何」的語氣,說:去說啊! : : 之前跟他約好談房租能不能降價的事,他說「要回去跟他老公商量」, : : 會再電話聯絡,也是無消無息;跟他說無法租屋但一定會找到人承租, : : 希望能退訂金的事,他還是說「要回去跟他老公商量」,會再電話聯絡, : : 結果半點回應也沒…如果你要跟他租房子,要談事情,記得直接「找他老公商量」, : : 千萬別浪費口水跟他談。 : : 他的房子好壞,我不予置評,但是這房東的為人…嗯嗯… : : 奉勸各位有意願看房子的人,自己斟酌吧。 : 看完妳的遭遇 覺得有一股熟悉感 = = : 只不過我遇到的是在永和新生路的 : 但那房東的行為 講出來的話 : (外面的行情是這樣...這些我會跟我爸媽談...我看你是學生已經對你很好了...等) : 真的太像了 可能真的我們運氣都不好吧 : 給個建議 以後租房子 看到有OP的 多三思 : 希望別再有其他跟我們類似遭遇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