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mei (:))》之銘言:
: 訂金的意思原本就是保障雙方的權益不是嗎?
: 付訂金之後房東不得擅自反悔不出租房子,房客也不得任意反悔說不租,
原作者應該沒有說不負責任吧
他很有誠心要再找房客來住,並沒有擺房東一道ㄚ
那這樣子房東有損失嗎??????
再者,先不管法律如何訂定"訂金"
其實都是看雙方如何寬容
我以前跟房東簽約一年,押金是一個月
後來某種原因還有半年不可以住
心想完蛋了,押金沒了
打電話跟房東解釋
房東說沒關係,沒找人來頂替也沒關係
全部退給我
我心中想,天ㄚ,還有這麼多好人ㄛ
講句不合法律的話
這位房東有不少房屋在出租
應該家庭經濟不錯
何必跟一位學生為了2000元爭這樣子
台灣真的缺少詳和之氣!
第一次上站找房子,就碰到網友為了這事在爭議
才2000元,真的沒必要!
: 否則雙方須再次找房子或房客實在相當勞心勞力。
: 將心比心吧!
: ※ 引述《alas (阿拉司)》之銘言:
: : 訂金..印象中本來就是不退的吧..任何一行也都是如此..依我打過的工來說..
: : 補習班繳訂金先劃位..客戶給訂金先幫他組裝電腦..訂喜餅月餅先付訂金..
: : 倘若事後客戶"反悔"..那訂金通常都是沒收的..客戶那邊也不會來追討..
: : 假如今天是"房東"這邊反悔說不租了..那我絕對支持你依法據理力爭..
: : 像有時繳訂金會簽收據的..可是上面也都有註明訂金只能退幾成吧..
: : 我是不很清楚法律上如何規定..但是這是我看到的「一般規矩」..
: : 若要翻身應該自己去找法規來幫你..而不要只是埋怨別人不通情理..
: : 依民情民理..似乎好像對方沒啥重大惡行惡狀..但的確造成雙方不悅..
: : 先想想這造成此狀況的"原因"是那邊吧..看起來似乎是租的人..
: : 學生租屋要注意的是自己的民間常識跟法律知識足不足..
: : 不要常拿學生當藉口跟擋箭牌..我也是學生我也窮啊..所以才要一切都更謹慎吧..
: : ps..題外話..訂金能ㄠ低就ㄠ低吧..一次給2000..怪不得會心疼..
: : 不過印象中一般都是要付"三成"左右才有效力的說..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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