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台北市文山區三福街4巷11號2F
這層公寓千萬別去租喔!!!...否則一定後悔莫及,我和另一間的室友都只住
兩個月就搬家了>.<
當初去看房子時,覺得環境真的很好,旁邊就是國中跟公園,很安靜....
而且又是水泥隔間,房子內部又重新粉刷整理,真的很乾淨..就簽了半年的約!
簽約時是跟一個所謂房東的代理人簽的,代理人表面上感覺人很好,說什麼都OK
還答應我跟我同學先繳一個月壓金,另一個月慢慢補......
(怎知簽完約後不久,真正的房東就一直催我們補齊)
開始住,是苦難的開始-->
一層四房,原本兩房住人,我和同學租了另外兩房.....
問題就是出在據說最早住在那兒的A室友(她說她比我們早一個多月住進去)
她以房東的名義在整層房子內到處貼標語...什麼保持輕聲細語....超多標語...
然後公共區域不准放任何私人物品..只要放一下子.妳的門上可能就會被她貼紅單!!
連自己的房門口都不准放拖鞋喔!還有我在我窗口的陽台上放三盆小盆栽...
她就說:房東可能會叫你收進去喔!!.............
最扯的是,她是個超級順風耳,什麼很小的聲音她都聽的到,你會覺得自己隨時被監聽..
當初看是水泥隔間,可是其實水泥很薄,隔音設備很差,而且由於格局.回音很大....
總之妳在房間講電話聽音樂幹麻,她都聽的很清楚,不爽就在妳門上貼紅單>.<
還有她晚上7.8點會睡覺,晚上11點就睡覺了,這段時間都不准別人吵.....
還有她的套房在公用浴室旁,她說別人在她睡覺時洗澡會吵到她!!!
還有她連我曬內衣都管,說什麼我曬內衣不脫水,地板會發霉(我曬在通風良好的陽台)
反正她是個很扯的人....她還很討厭我們帶朋友回宿舍,一個月可能只帶一兩次喔!!
因為她自己都沒朋友(對這點她非常的驕傲!!!)
住了兩個月之後,爆發一件事,另一位B室友好幾件昂貴的名牌衣服曬在陽台陸續被偷
證據顯示是內賊....B有目標....可是C室友不承認..............
於是真正的房東要從嘉義北上處理...........................................
這時A才告訴我們其實她是房東的女兒!!!!超扯的.居然在我們已經住了兩三個月之後
才告訴我們!!!...難怪她這麼囂張!而且我們覺得房東遠在南部卻能知道我們瑣事!!
他們父女兩很扯喔!之前還演很多戲,還裝不熟!A還騙我們說她的房租六千多元...
一次繳了半年等.......................
總之A是個超級自私自利勢力眼的傢伙(還有很多不勝枚舉的事情)....她現在還住在
那兒!...如果你要住進去,就準備過招了!!!
話說那天A父親(房東)北上處理,當然沒人承認,於是A就把事情推給外人,說有可能是
我們帶進來的朋友手腳不乾淨...............於是房東就說他要規定新公約!!
以後除了住戶四人,任何人都不准踏進這層樓一步.....我和B.C都反對......
只有A贊同....房東就說順應民意,就這麼規定,以後如果被他發現有朋友進來...
就馬上搬家(拜託,他女兒跟我們住一起耶)....................................
如果無法遵守者,就在2/1前搬家,不算違約!!(根本就是房東違約,而且決定這件事時
已經一月中了,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然後那兒有廚房...當初約上面沒有說不可炊煮....他卻說因為我喜歡煮東西....
(拜託...學生...一週用電鍋烤箱煮個幾次而已)....他說我得多繳電費>.<
一定是他女兒A告的狀吧!!!!!!!!!!
解約那天,我清的超乾淨,結果他故意找我麻煩,說什麼我的抽屜原本應該有夾層
怎麼不見了??........天知道那是什麼鬼東西????
然後最後一個月的水電瓦斯費,他給我收了500元!!....因為解約當天他發現我男友
借住..............................
超扯.......他居然說,因為約上面沒有寫朋友可以進來,所以朋友就不能進來...
我說:約上面沒有規定朋友不能進來...他還說我不講理.......................
反正我覺得他是個瘋子就是了!!!!!!
那天我還在打包,他就帶人進來看房子了,還要我先把鑰匙交給他.......
唉....我真不希望還會有新的受害者出現!!!
現在我和B都搬家了,C因為趕不及2/1前搬,決定忍到6/1約滿..............
對啦!...這層房子的約也很可怕喔!!!是房東自己打的(應該是A打的)
有很多地方模稜兩可:
一.解約時,房東同意方可解約(天阿!房東同意的條件可以自己亂設吧!)
二.友人不准進住,否則加1/3的房租(解約時房東才說,所謂進住是一天也算)
還有很多點!!!!!!!!!!!!!!!
房東說...朋友進來洗手.上廁所,都會浪費水電....所以要加錢!!!!!
不過我們大家都清楚,真正奸詐的是A.....房東只是她的工具..........
希望不會再有人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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