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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eihu 看板 #1C8DU2NC ] 今天早上去來來豆漿附近看了一間屋 看完之後覺得很棒 原房客租約到6/30,之後我就可以遷入。 於是跟屋主討論過後隨即付了訂金五千大洋 付完後屋主couple(兩人一起)和我討論沙發怎麼擺、格局怎麼變比較好 還說要幫我訂製新的沙發(因為之前的破了) 於是就開開心心的處理其他後續動作 搬家公司、現任房東、打包、告知親朋好友 結果好巧不巧 在六點多的時候收到了一封簡訊 『非常抱歉,原房客突然接到應徵錄取通知,決定留在內湖上班所以要續住。我會將 原支付訂金及一成補償匯給你。』 我整個人臉都垮掉了,當然是二話不說想找屋主理論 目前他的補償方式是他在同一地方有另一間房間 格局略差,樓層也較高 重點是:他必須到8月才能空出。 我個人不太考慮 大家覺得我該怎麼辦@@ 我好想爭取回來 我想爭取的原因是 我原本的房間合約已經到了,只是房東給我彈性讓我有遷出其 新屋的部份,房客到6/30都有修改合約的權力我懂 但是屋主已經先帶人去看屋,原房客也同意了 再說原房客也都將東西遷出了,這樣豈不代表有一定保證會遷出? 縱使有合約上的問題 但屋主已經事先和我口頭約定了,再說也收了我的訂金不是嗎 我覺得超無奈的 怎辦... -- 我是TACO http://www.wretch.cc/blog/tacopla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57.142 ※ 編輯: hellotaco 來自: 114.45.57.142 (06/22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