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riel4444:一、半年後未簽約卻仍付租居住,是為「不定期限租賃」 07/0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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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riel4444 (神之焰) 看板: Taipei_ya
標題: Re: [經驗]台北市 大安區 惡質二房東 蕭小姐(蕭x華)
時間: Mon Jul 9 16:46:05 2007
一、半年後,未簽約卻仍付租居住,是為「不定期限租賃」,
出租人除非有土地法第100條規定之事由,否則不能收回房屋,
所以出租人可能有違約問題
二、押金在房東手上,常是房客屈服的原因,
可是,只要契約上白紙黑字寫有押金,房客就不用太擔心了
退租、搬空後~~
第一步:先花點小錢,發存證信函,限期房東要將押金匯入指定帳戶
第二步:沒看到押金匯入,就拿存證影本、存簿影本,花1000元聲請費,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督促程序不用開庭)
第三步:拿到支付命令就去國稅局查房東的財產狀況,選一個妳喜歡的目標,
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繳執行費)
有薪資就扣他薪資、有存款就扣他帳戶
被扣住不能動用的感覺,各位自行想像吧~~
通常二個月押金也有近2萬元,花點小錢+時間,拿回來還是划算的
如果,押金扣掉支出,所剩無幾,就當作替天行道吧
三、準備契約及檢舉函,向國稅局舉發他逃漏稅
依照現行函釋,即使是二房東,收取房租還是有稅捐問題
所以,勇敢舉發他,成本不過是一張郵票跟幾張A4紙+影印費,
出一口氣,又可以充實國庫,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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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205.28
※ [本文轉錄自 Taipei_dep 看板]
作者: wilsonx (威爾森) 看板: Taipei_dep
標題: [經驗]台北市 大安區 二房東兼惡房東 蕭小姐(蕭x華)
時間: Sun Jul 8 23:36:16 2007
形容這位蕭小姐 只能用三個字 "死要錢"
惡房東整房客三部曲 請未來要在大台北地區租房子的
年轣學子要小心 因為這名二房東承租的房子還不少
隨便都會踩到地雷 這名"蕭x華"小姐
惡整房客一部曲 簽約簽半年 隨時叫你搬
蕭x華小姐 一開始會說要試驗房客的品質
所以簽約一次只簽半年,半年到了大家都會想說有繼續付房租就可以繼續住
但是蕭x華小姐也會跟妳說大家講信用,有付錢就能住,不用續約
我也相信了,但就在有一天,這位蕭小姐說,給我三天的時間搬空。
惡整房客第二步 合約看清楚,內容不合理處極多
我們因為是第一次租房子,又是學生哪懂那麼多
蕭小姐拿來的合約裡,很多內容不合理的地方就刪,別傻傻的簽下去
不然隨處可見房客全額賠償的字眼,或是房客不得異議的字眼
惡整房客第三步 有的沒的費用收收收
叫我們馬走東西是一定會留下來的,連灰塵,沙拉油都要收清潔費
動不動就幾千幾千的收,不爽付的就要叫我們自己回去掃
都要退租了還要回去掃地,沒有別的原因,因為兩個月押金還在她手上
想拿回押金就什麼都得聽他的,想不付清潔費自己掃,
還要跟你收打掃那一天的房租,總之什麼錢都要收
遇到這種房東只能奉勸各位在外的年輕學子要小心
她一開始都說得很好聽,由於此人極度愛錢
所以給她任何錢之前,都要想清楚以免未來要再向她拿的時候
被她百般刁難 以上是我的大安區租宿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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