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之前住過這裡
提供個人經驗與心得給大家參考
1. 這房間不到兩坪,一張雙人床多一點,應該是不到兩坪,房東卻po三坪,
這是不實廣告(登出的照片並非該間房間),還請大家小心,以免白跑一趟!
2. 所謂「輕隔間」,其實就只是「一層木板」;
3. 1樓住戶的馬達就在窗外(因為這是客廳隔出來的);誇張時,曾有間隔不到
一分鐘,停停打打,打到半夜兩點;向房東反應後,效用也不大,因為1樓住
戶使用的是加壓式馬達,有人用就會一直吵人(樓下的千金恐怕都是晚睡型的..);
裝了冷氣後,是否可能以冷氣聲取代外面的馬達聲?這就不知道了;
4. 打契約,「只有」房東有契約,「房客」只有「房客公約」(只有套房有契約);
5. 下月房租需在前一個月的25-30/31號先「預繳」
6. 當時租房時,房東說,這裡都是女生,不能過夜,但裡面有三間套房,
其中兩間都有男友,會來過夜
(註:如果反應,房東說:很抱歉,如果覺得與他最早說的不符,
可以搬家,不扣押金;請問誰有這麼多時間搬家?)
7. 房東不明事理,造成室友之間的誤會,連道歉都沒有
(只憑兩張字條[一張貼在公用熱水器旁,一張貼在某室友房門],就認定我
與其他室友相處不好[甚至還私自撕下貼在室友房門的那一張],還說,這
都是其他室友們說的;求證後,室友們並沒有收到紙條,也沒有說這些話,
造成室友失和與誤解,還逃避解釋與道歉責任;傳完簡訊說要搬家時,房東
還打電話來問我,何時搬家,他要裝冷氣....)
以上,提供大家參考,請大家小心!
祝福大家都能找到合適的住處與尊重雅房房客的房東。
※ 引述《leejimmy (antony)》之銘言:
: 聯 絡 人:李媽媽 或 李先生
: 聯絡方式:0988-267-701
: 房屋地點:羅斯福路三段240巷內 台電大樓後方巷內
: 鄰近交通:步行到台大3分鐘 師大只需5分鐘
: 巷口就是捷運台電站出口(走路一分半就到) 近公館夜市
: 所在樓層:2樓 (7層電梯公寓)
: 租金(月) :5000元(輕隔間、對外窗 )
: (包含管理費、網路費及第四台費)
: (不包水、瓦斯)
: 押 金:兩個月租金
: 格局坪數:3坪
: 設 備:單人床 書桌 分離式冷氣 第四台 網路
: 全自動洗衣機(房客共用)
: 參考圖片:http://www.wretch.cc/album/leemomo26
: 身分限制:女學生 或 剛畢業社會女新鮮人 (不租短期)
: 備 註:有後陽台可晾衣服 全自動洗衣機 廚房(與其他室友共用)
: 公共區域為廚房、後陽台(沒有客廳、也無餐廳)
: 三位室友共用一套衛浴
: 不與房東住 (看房需先需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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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1.79
※ 編輯: b1122006 來自: 140.112.191.79 (08/26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