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uofon:現在好像變成39了 推薦自:140.112.214.56 08/24
※ 引述《Gloriaping (P果)》之銘言:
: 法學緒論是不是包含在法律系內限選本係課程內的選修科目??
: 可不可以修他系的作為代替?
啥?
法緒既然是選修 又何有"代替"的問題勒 怪怪ㄉ說法
你是法律系的學生: 畢業選修學分有37學分 (至少20學分要修法律系開的選修)
修法律系的法緒,算成畢業學分裡頭的法律系選修....也就是算到20裡面。
修外系的法緒,何來代替之名?(必修才有這種問題吧),就會算成剩下的
外系選修(37-20=17),算到17學分裡面......但是不會算到法律系的20學分選修
,因為根本不是法律系開的課ㄚ*^^*
如果你不是法律系的學生 那這個問題就更怪了*^^*
希望回答到你的問題!反正不管你修哪裡開的法緒
都會算成畢業學分就是了,只是名義算法上面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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