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ResourceRoo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lupler (no more)》之銘言: : ※ 引述《facewashing (我不能再吃了!!)》之銘言: : : 我大四下時本來是選了2個學分 : : 但教務處說原則上一個科目是以3學分來計算的 : : 所以最少能修習的學分數應為9-3-3=3吧 : 所以說如果取得系主任的同意,大四可以一個學期修3學分摟。 : (因為我很擔心我修9學分會被二一) 第二十七條 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 者,應令退學。 第二十八條 僑生、外國學生、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領有殘障手 冊之視障、聽障、語言障礙及多重障礙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及符合教 育部規定條件之大學運動績優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 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應令退學。 第二十九條 學生全學期修習學分總數未超過九學分者,不適用本學則第二十七、第二 十八條之規定。 未超過九學分 表示九學分以下 所以九學分以下不適用二一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05.244
Tily:那是說不會被二一嗎???? 推 61.226.126.64 02/12
fantastic:應該是 推140.112.205.244 02/12
> -------------------------------------------------------------------------- < 作者: benz (沉在水裡的石頭) 看板: NTUcourse 標題: Re: [閒聊] 大四的最少學分數 時間: Fri Feb 14 22:54:20 2003 ※猺z《facewashing (我不能再吃了!!)》之銘言: : ※ 引述《fantastic (fantastic)》之銘言: : : 台大學則第 十四 條 : : 學生每學期所選學分數,不得少於十五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 : : 唯修業年限最後一年起,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 : : 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得僅修習應補修或重修之課程。若缺修學分係第二學 : : 期課程者,第一學期得辦理休學,免予註冊,註冊者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 : : 學生若因情況特殊,經系主任核可者,得於當學期加選或減選一至二科目。 : : 最多學分數為25+4+4=33 這之前已經討論過了 : : 大四的最少學分數為9-4-4=1 : : 很好奇真的有人在大四只修一學分的嗎??? : 我大四下時本來是選了2個學分 : 但教務處說原則上一個科目是以3學分來計算的 : 所以最少能修習的學分數應為9-3-3=3吧 : : 系主任應該不會同意吧 : : 因為只修三學分就已經很誇張了 繳了兩萬多的學費卻只修了幾學分,想起來還是很不划算的  像我現在正在延畢中,每學期只要繳五六千塊的學分費就好了,    相較之下,覺得以前沒有多修點課滿可惜的,雖然還是可以旁聽啦  但修課的感覺總是和旁聽不太一樣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7.1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