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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lttab (微弱的呼喚)》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關於三領域到底怎麼分配呢?? : 學分數可以(2.4.6)或(2.2.8) 嗎?? : 那如果三領域中選兩領域 : 學分數可以(2.10)或(4.8)嗎?? : 還是都只能平均分配 即(4.4.4)或(6.6)呢?? 修三個領域每個至少兩學分,可以(2,2,8)(2,4,6)(4,4,4) 修兩個領域至少每個領域要有四學分以上,所以可以(4,8)或(6,6) 但是不能(2,10) : 那如果修四個同領域的..另兩個都是多領域(橫跨四類)的 : 降子算不算修完?? 跨領域如果有跨到自己系上所屬的領域 就只能修一個... 例如自己屬於生命科學,那麼跨生命、社會、人文三領域的和跨四領域的 只能選擇一個當通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