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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遊台31線,心得同大家分享 橫斷面構成,雙向四車道,每一方向有2車道,外側是機車優先道、 無緣石加蓋排水溝(部分路段),公共設施帶(植栽)、AC鋪面之行人腳踏車道, 外側民地有落差之農地、埤塘有行人護欄; 中央分隔帶摸雞農是高鐵落墩處,以路側式紐澤西護欄分隔。 進入湖口地界後,在竹8鄉道前一個路口,往南方向速限降為50公里/小時, 緊接著是一個右彎上坡,通過坡頂後約70公尺外就是竹8鄉道中平路路口。 接下來的道路筆直卻只能依速限行駛,眼睜睜看著綠燈結束, 然後除了中平路、湖中路交通量較大外,其他幾條橫交道路交通量稀少。 鄰近台1線平交路口處速限再降為40公里/小時,主線2條車道經過槽化,分流成右轉 湖口、左轉楊梅,但是左轉車道正對著高鐵橋墩,僅以緣石槽化。 迴轉後台31一路向北,速限都是70公里/小時。 對照《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第四章關於中央分隔帶開口規定, 該路段不符合設開口條件的部分有: 1) 目測幾條橫交農路寬度都不足8公尺。 2) 若為行人穿越需求,可以裝置按鍵式紅綠燈,不必全時紅綠燈。 3) 該路段沒有醫院急診室、沒有消防隊。 4) 有些中央帶開口畫設成2條車道,目測寬度不到12.5公尺, 可能跟高鐵橋墩標準跨距有關。 補充台1線往北左轉台31處,主線2車道外側增加第3車道, 第1車道以2組標線指示為左彎專用,也沒有駝峰槽化標線, 路口遠端恢復為2車道。 ps.補台1線這個圖 http://i.imgur.com/CmzKlT6.jpg
這個圖的危機在於第2、3車道車道的直行車被擠向外側, 第4車道(應是機車道)的直行車要閃路口的左轉待轉去往內側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22.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443103658.A.911.html
holishing: cd樓下幫推 09/24 22:18
OhmoriHarumi: 民代要求開的開口你能奈他何呢? 09/24 23:06
BillHuang: 肇事責任也說紅綠燈參考用 綠燈撞到人不代表你沒事 09/24 23:18
OhmoriHarumi: 設計規範並不是法律,你闖紅燈是犯法, 09/24 23:24
OhmoriHarumi: 你沒有按照設計規範做不代表你犯法。 09/24 23:24
OhmoriHarumi: 兩者程度不相同,目前這方面沒有用法律硬性規定。 09/24 23:25
BillHuang: 我推這句文的時候沒有把處罰條例跟規範相比的意思 09/24 23:38
老實說我已經忘了為什麼會回這一句, 大概是看到2F推文以後在腦袋裡轉了一圈才想到3F這句話。 但是就算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的被害人是闖紅燈的犯法者, 綠燈通行者一樣要面對刑事責任。
lostlove: 想問問沿路有設置測速照相裝置嗎? 09/25 00:21
沒注意看中央,反正我是GPS速限+10,通過路口前再減速比較好 ※ 編輯: BillHuang (220.136.122.197), 09/25/2015 00:37:42
canandmap: 所以才會淪為民粹不是嗎? 09/25 00:36
BillHuang: 拍謝 剛剛想了很多,把那句刪掉了 09/25 00:38
canandmap: 我倒想把民代拔掉,反正他們只會誤人誤路,留有何用? 09/25 00:38
BillHuang: 廣設路口 一旦交通事故 瞧事情的工夫就派上用場了 09/25 00:40
lostlove: 感謝回覆,主要想試試騎車走這接117會不會比開車走國三 09/25 00:43
lostlove: 到竹科上班方便些,如果明天試過可行的話打算繼續下去 09/25 00:43
lostlove: 畢竟機車的油錢比汽車省,加上又不用過路費...XDD 09/25 00:44
lostlove: 只要從桃園的大興西永安路出發到竹科能在一小時左右 09/25 00:45
BillHuang: 你可以回程的時候看一下橋墩背面 09/25 00:45
lostlove: 對我來說就是大大的方便!!!除下雨外就不會開車了XD 09/25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