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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1/14 00:07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亂挖馬路才是最大民怨啦!立委楊麗環表示,在台灣馬路似乎是用來挖的,而不是用來方 便交通的,面對這樣的情況,民眾會認為,這是最不便民也算是最嚴重的民怨。 楊麗環向政院提專案質詢指出,現行道路人(手)孔蓋過多,加上部分施工品質不佳及道 路挖掘頻繁,常發生交通事故,遭致民怨,台大BBS站網友列出「腦殘版」十大民怨, 就包括馬路永遠鋪不平的十大民怨選項,交通部公路總局要如何解決此民怨? 交通部十一日回覆表示,公路總局為改善人手孔蓋數量過多及道路挖掘頻繁問題,於九十 七年七月修訂完成「交通部公路總局受理挖掘公路作業程序手冊」,並於當年十月一日開 始實施,明定公路總局轄管公路新申請設置之人手孔蓋,於審查時要求以延長孔蓋距離之 方式予以減量。 交通部指出,為使孔蓋在道路上消失,以維護道路平整度,公路總局自九十六年六月推動 「路平專案」人(手)孔蓋地下化,即要求孔蓋除具救災或特殊需求外,一律降低至路面 下二十公分為原則,截至去年底共完成五百一十六公里路面加封工程路段,孔蓋下地二○ 六七八座,道路平整度大幅提升,成效良好,公路總局配合年度路面整修工程持續推動辦 理中。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交部在回覆提及,為解決道路挖掘頻繁造成民怨問題,於「交通部 公路總局受理挖掘公路作業程序手冊」中明訂禁挖限制及特殊案件請准免受禁挖限制加以 管制,以避免道路挖掘頻繁事件發生。 其中,特殊案件請准免受禁挖限制之要件包括:配合政策性之國家重要建設工程;配合國 防需要之重大軍事管線工程;因應民生需求之自來水、電力、電信、瓦斯、污水等支、配 管線路新銜接工程;管線毀損之緊急搶修工程;配合或解決區域性專案問題公共設施。有 上述這麼多免受禁挖限制項目,可見,道路挖挖補補依然無法避免,「挖馬路」仍然會是 民眾無法承受的民怨! http://ppt.cc/Nh(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43.135
dorbeetle:這個不是大家都知道嗎 只是都不真的去改善而已… 01/14 13:18
kutkin:因應民生需求之自來水、電力、電信、瓦斯、污水 01/14 15:16
kutkin:這一條不就很多了 有限跟沒限依樣 01/14 15:17
kutkin:另外公路總局對業者有何拘束力? 01/14 15:18
neotw:禁挖(以前台電西區在北部就被全面禁挖過) 01/15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