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rbeetle:哭哭QQ 還是要用那台機子嗎 03/1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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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計程收費 遠通可經營至114年
更新日期:2010/03/11 00:07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國道高速公路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實施全面計程電子收費,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昨天表
示,依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所簽訂的BOT合約,遠通電收將可繼續經營至一百一十四年,
也就是說,將來並無重新招標的情況,全面計程收費將由遠通繼續接辦。
立委江義雄昨天中午在交通委員會質詢行政院工程會主委范良銹表示,他早就向交通部長
毛治國提過遠通的國道電子收費(ETC)問題,假如國道高速公路一○一年要實施全面計
程電子收費,需不需要再從新招標,「因為當時來講,也沒有說一定要給你做啊!你不能
說擴大解釋說要全部給你做!」
江義雄指出,ETC使用率在一百年可能只有百分之四十幾而已,但是,若一○一年要實施
全面計程電子收費,照道理使用率應該要達到百分百,因此,這中間需不需要重新招標,
或者有無優惠方面的問題,交通部都應該要考量,「我們不能獨惠遠通ETC這種廠商嘛,
對不對?」
范良銹回說,據他了解,國道高速公路將來是要實施全面里程收費,這確實與遠通現在承
接的性質有點不一樣,但是,是否就由遠通電收繼續承接一○一年後的計程收費政策,他
還需要進一步了解。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業務組組長王淑寶昨天下午受訪表示,依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所簽
訂的BOT合約,遠通電收將可繼續經營至一百一十四年,也就是說,將來要上路的計程電
子收費,還是會由遠通電收接辦。他提及,一○一年實施全面計程電子收費截至目前為止
並無任何的改變,這是交通部既定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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