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di (張開雙手守護你)
看板Road
標題Re: [新聞] 立委:3線道以下不准設禁行機車
時間Fri Apr 29 14:18:24 2011
: 林建榮近日向行政院專案質詢指出,國內機車數量為汽車三倍,可行駛車道卻僅分配到
: 三分之一,而汽車可獨享內側車道,還有一大堆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高架道路可用,
: 機車卻只能受制於法令,擠在「路況最差的外側機慢混合車道」,與違停汽車、計程
: 車、公車交織,與中間車道右轉汽車,還有突然開啟車門、人孔蓋等危險搏命。因此,
: 他要求主管機關應研議全面開放機車行駛所有車道,重視全國一千四百萬機車騎士的權
: 益。
: 他進一步舉民眾陳情文表示,國內往往可見路邊紅線停車佔用了機車最外側行駛車道、
: 併排停車、貨車突然開車門……,有時短短一小段路,二分鐘不到的時間,通常可見至
: 少超過四十輛汽車違規。而礙於法規及道路標線,機車騎士只能在最外二車道左閃右躲
: 這些狀況,卻不讓機車騎士好好地行駛內側順暢的車道。機車騎士們永遠都在問,機車
: 就活該路權被壓迫被歧視嗎?為何想直行或左轉無須右彎的騎士,卻要永遠被迫擠在路
: 況最多的外側車道,面臨那些突發狀況呢?
: 另,有人用行車紀錄器拍下真實影片,完全否決了新北市交通局所說的,走機車優先道
: 的機車比較安全的認知。大台北區多半是三線道以下的路段居多,中永和區更是如此,
: 且更多是單向二線道甚至單向一線道的。而最外側不管有無劃上機車優先道,全都會淪
: 為汽車臨停場所及公車與計程車緊急停車載客場所。在這種情況下,機車騎士往往得不
: 斷地在最外的機車優先道和中間車道(甚至內側車道)間不斷地切換,而每一次切換動
: 作,就會造成車禍擦撞的風險。去年許多機車就是因為這樣切換關係,被左後方的汽車
: 追撞輾死。
市區內機車傷亡的原因幾乎都是因為車流交織所造成的
台北市與新北市又因為車輛多.道路面積不足而將車道畫滿
道路邊線直接漆在緣石上,導致許多道路都沒有路肩與臨停空間
所以很多看起來單向三線以上的道路,在其他縣市可能只會畫到單向兩線道
像和平東路三段.重慶南路二段.基隆路二段.永和路一/二段...等
因現行法規中,最多只給機車外側兩個車道(快+慢 or 快+混合)
在這些道路上,允許機車行駛的空間最多就只有道路的2/3
由於沒有臨停空間,只要有公車停靠或是車輛暫停/違停就佔用一個車道
若再加上併排停車,則會佔用到1.5到2車道
當車輛佔用或是駛出駛入,機車的行駛空間再被壓縮到原本的一半(或甚至不到)
機車要繼續行駛勢必就只能變換車道
此外,外側車道的車流交織本來就比較頻繁
公車停靠.暫停車輛與右轉車輛的駛出駛入都在外側車道進行
再加上機車本身因道路限制造成頻繁的變換車道
基本上就是把機車族置於弱勢且危險的境地 (然後再來說騎機車很危險,所以要限制)
而以國內許多縣市交通主管機關的思維,大概就如同某些板友一樣
希望能限制機車愈多愈好,更甚者,亦曾聽過板友希望學廣州直接禁摩
禁摩首先衝擊的就是中下階層,還有需要機動力的行業(快遞.快送.業務員)
機車消失,但大部份(尤其通勤)旅次不會消失,只會轉移到其他運具
只要財力允許的人,我想轉換為汽車的比例應該比轉換至大眾運輸更高
一人機車跟一人汽車何者佔用的道路面積多,應該很明顯
(其實以同樣合乎環保法規的車輛來說,機車的污染量也遠低於汽車
所以反而禁汽車比較環保,交通壅塞產生的社會成本也會大幅降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471539&p=1
法國禁止機車同車道超車或Lane Splitting,引發機車遊行
機車如汽車一樣一台佔用一個車道,結果就是巴黎交通整個癱瘓
連當地汽車駕駛都覺得機車鑽沒關係
與其要禁止,還不如加強取締與交通安全教育
台灣機車族本身的問題在於守法觀念嚴重不足
許多人都只把它當成方便的代步工具,沒有意識到在道路上行駛要注意的事項
主管機關也不應該都以小客車為主的思維來思考
一般道路可以參考國外的車速分流,而不再是車種分流
給予機車專用/優先道就要確保其暢通及安全
而不是把機車趕到旁邊讓汽車順暢就不用管機車死活
明訂有關機車同車道超車(鑽)與Lane Splitting等相關法規
(而且不只是機車,道路上車種這麼多,每一種的路權都應該要好好考量)
汽機車本來就有不同的交通特性
以平地不下雪的台灣來說,好好利用機車,對交通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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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71.72
推 haqqige:機車本來就貢獻很大 要是機車族分一半去搭大眾運輸 分一半 04/29 14:37
→ haqqige:回流到汽車族~~那我看道路只會顯得更擁擠...因為我不相信 04/29 14:38
→ haqqige:汽車會台台都載滿...但機車經常不是1人就是2人 有的還給你 04/29 14:38
→ haqqige:違法3貼...就載人效率來講 有時候比那種1~2人汽車要強.. 04/29 14:39
→ orea2005:對官員跟某些人來說,滿街都是汽車塞爆馬路才叫做先進 04/29 15:28
推 canandmap:這篇有中肯到,要進行可以,但是相關的配套措施準備好了 04/29 17:30
→ canandmap:嗎?如何宣導才能有足夠的效果? 04/29 17:30
→ ultratimes:官員:我們有我們的玩法 04/29 17:42
※ 編輯: pedi 來自: 220.133.71.72 (04/29 17:48)
→ pedi:原文中點出板友id不太好,所以我修掉了,希望沒修到推文 04/29 17:50
推 canandmap:推文無恙,請放心 04/29 17:54
推 sagi131:把機車限制在危險的外側車道再來說騎機車很危險這一點真的 04/29 17:59
→ sagi131:很有趣 禁摩的話不要說一半的人去開車 只要有五分之一的人 04/29 18:00
→ sagi131:跑去開車的話那場面有多精彩 想像市民大道上下班時間那龐 04/29 18:01
→ sagi131:大的機車陣替換成汽車的場面...台北一定會變得很進步 04/29 18:02
推 owenx:不然機車道設在最內線車道好了,但是也不能路邊停車只能停在 04/29 19:44
→ owenx:中央分隔島區,機車專用道跟其他車道用紐澤西護欄分離。 04/29 19:44
推 artiller:叫官員跟大學生or基層民眾交換機車跟汽車一個禮拜 04/29 21:37
→ artiller:沒騎過機車不知道機車討厭 沒開過汽車亦然 04/29 21:38
→ artiller: 汽 04/29 21:38
→ Ilgauskas:是喔 讓大官知道機車過橋只能走小條又危險的引道也好 04/29 23:36
推 kenghg:樓上是指重陽橋還是華江橋的呢? 科科 官員:這是順便讓你們 04/30 15:13
→ kenghg:練練技術好嗎!? 04/30 15:13
推 Ankh:台灣其實已經有lane splitting/sharing概念的道路設計,就是 05/02 12:57
→ Ankh:機車停等區,只是其他該有的配合設計,教育 法規一概付之闕如 05/02 13:00
→ pedi:lane splitting應該是說像現在一個車道分為虛擬的2~3個車道 05/02 13:05
→ pedi:同一個實體車道上允許2~3台機車併排或超越;另外,同車道超車指 05/02 13:06
→ pedi:原本汽車一台佔用一個車道(≡佔滿所有的虛擬車道),但仍允許機 05/02 13:07
→ pedi:車在同一個車道上超越汽車(汽車亦可同車道超越機車) 05/02 13:08
推 Ankh:應該這麼說,如果不允許鑽車縫(lane splitting),那麼設機車停 05/02 19:05
→ Ankh:等區是沒有意義的.機車停等區的設立等於默認了台灣機車鑽車縫 05/02 19:07
→ Ankh:的實際道路現象.但是法規方面並沒有跟上 05/02 19:10
→ pedi:了解,確實法規在這方面落後非常多,除了機車之外,另一個也是長 05/02 23:17
→ pedi:久以來路權不明的腳踏車也是,近幾年熱門狀況更突顯法規的不足 05/02 23:19
推 canandmap:或許可以寄陳情信,請制訂相關法規的部門注意這些問題 05/05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