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營及大灣交流道徵收 籲從寬認定
更新日期:2011/09/07 00:27 【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柳營及永康交流道通過設置,但周邊用地徵收補償竟沿用民國八十八年舊標準,引發民眾
質疑,接獲陳情的南市議員李退之認為縣市合併後卻用舊標準,對地主權益損傷甚大,昨
(六)日會同市議員林宜瑾辦公室共同召開公聽會,請市府相關單位共商因應之道。
李退之說,一百年度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較八十八年成長幅度達五十六點八%,縣市合併後
市府不應依據八十八年的舊法徵收補償損及地主權益,另原南市對有無領有合法執照土地
改良物徵收拆除搬遷均有補償規定,但原南縣僅就合法房屋部分明文規定,一市兩制問題
應改善,不要讓原南縣民成為二等市民。林宜瑾也認房屋查估及補償,在合法權限內應選
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為之。
市府工務局科長林金源說明雖已改制為直轄市,但相關補償辦法尚未完成整併,新法正進
行修改,希在第二次定期大會送議會審議,若有遺漏將協助申請。經討論後,李退之要求
市府在與地主達成協定前不得執行拆除,對合法建物補償應從優從寬認定,也請市府儘速
統整所有自治條例,避免有一市兩制情形發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7/128/2y9f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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