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亂挖馬路 新版獎罰更明確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北市檢舉市區道路挖掘違規案件獎勵要點」新版上路,明
列常見的道路施工違規項目,並將裁罰標準、檢舉獎金額度明確化,希望提高檢舉案成案
率,改善道路品質。
檢舉獎金採電匯 每季發放
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也將檢舉獎金發放程序,改為每年三、六、九、十二月發放一次,
以發放月的前三個月,違規者已繳納罰款的案件為準,採電匯入帳給檢舉人,免於舟車往
返領款。
新工處訂定五大違規項目,其中,未經許可卻擅自挖掘道路者、道路挖掘超過許可範圍者
、未依許可日期而提前或延後施工者,都面臨定額開罰六萬元,違規者繳納罰款後,檢舉
人可獲得檢舉獎金三萬元。
此外,未於工程告示牌張貼道路挖掘許可證者,罰款一萬元,未設置道路挖掘施工告示牌
者,罰款三萬元,檢舉人各可獲得檢舉獎金三千元;各項檢舉獎金內含廿%獎金稅。
台北市道路屢被詬病不平,新工處認為,與部分公家、民間單位違規挖掘有很大關係,前
年九月起頒行檢舉道路挖掘違規獎勵要點,「利誘」民眾當路平報馬仔,但到今年九月,
受理近兩千七百件,只有五百多件成案,成案率不及廿%。
新工處分析,多數檢舉人沒有提供具體的道路挖掘違規事證,譬如僅文字描述違規,沒有
照片佐證,或雖有照片,但沒有工區多角度拍照,證據力不足,或是指陳違規情形與道路
品質無直接關聯性,如施工噪音、工程車輛違規停車等,分別涉及環保、交通違規,難以
判定及追究道路挖掘違規責任,使得成案率在低檔徘徊。
新工處建議,民眾發現道路施工違規事實後,要採證周延,並於次日起的七天內提出檢舉
,以利該處迅速查察及督促違規單位改善,詳洽市民熱線1999轉788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17/today-taipei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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