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home (可惡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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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龜速走北宜高 國道警察開罰
時間Fri Mar 23 21:15:30 2012
剛好手上有一本高公局出的交通安全資訊,裡面是這樣說的: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
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
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
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
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
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
之功能。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
道。
問題二: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
外側車道: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
內側車道: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
其他車道: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另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
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
問題三: 有關車輛行駛於國道公路,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罰則為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
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
6,000元以下罰鍰。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
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
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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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國道五號只有兩個車道,內車道也算是超車道..
並沒有說只有三個車道之國道才有分最內線是超車道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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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34.171
推 swanwoo456:本來就是 同向每一個車道其左側相鄰的車道都是超車道 03/24 10:40
→ swanwoo456:不管是國道還是平面道路都是這樣 03/24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