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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3/today-center16.htm 首頁 > 中部新聞 2012-10-13 國3聯絡道改路線 地主陳情質疑人謀不臧 指未開公聽會 烏日溪南地區農民促停工 〔記者蘇金鳳、陳建志/台中報導〕烏日溪南地區十多名地主,昨到市府陳情,指四 年前「國道三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到芬園段」工程,四年後未開公聽會就更改, 農民未被告知,便把土地賣掉,權益嚴重受損,要求恢復原路線。 市府澄清沒黑箱作業 市府建設局土木科長葉雙福說,更改路線有召開公聽會,沒有黑箱作業,當初是烏日 區公所決定路線交給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總局再交給建設局,但會了解相關問題, 再與當地居民溝通。 十多名烏日溪南地區的地主,在南區樹義里廖國銘帶領下前往市府陳情,廖國銘表示 ,「國道三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芬園段新闢工程」,有官商勾結人謀不臧之嫌 ,烏日區公所原公告三條路線比較,並在九十七年呈報公路總局評估第二方案較適合 ,九十九年五月當時的縣府展示的也是方案二路線。 但烏日公所在縣市合併之前,卻送了第四案給公路總局,就是將第二案原本直線改成 大彎角,成為第四案,但卻未事先開公聽會,讓地主以為是原來第二案,將土地出售 ,讓地主蒙受損失。 廖國銘說,不明白直直的路線為何要「截直取彎」,路線爭議未平息前,應停止目前 所有工程及公聽會的進行,而且應恢復為方案二的路線。 烏日區公所表示,當初透過立委顏清標向交通部爭取補助,公開招標請顧問公司研擬 三條路線,並認為第二案較可行,該份評估報告結論並送交前縣府。 公所強調是原案修正 區公所表示,縣市合併後因交通部答應補助大部分經費,重新委託顧問公司進行設計 規劃,經空照、地質鑽探等程序,發現第二案路線所需徵收、補償費用多,才修正第 二案,並非憑空跑出「第四案」,否認官商勾結,對於單純替地方爭取建設卻惹得一 身腥感到灰心。 -- I.W.︰2.3.6.8.11.16.17.19.20.24.27.28.31.35.36.37.39.45.48.50. J.S.︰1.4.5.9.15.21.23.25.29.30.32.33.38.44.46.47. M.M.︰14.18.43.49. S.M.︰12.26.41. J.A.︰7.40. C.C.︰10.13. N.G.︰34.42. A.D.︰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134.187
Lxr:關鍵字:台中港(誤) 10/13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