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susa:說難聽點,一般公司像這種情況那兒還要負責你的轉職,該發的發 03/11 12:58
→ ususa:完後就各自珍重~~ 03/11 12:58
→ edos:關鍵是這些收費員很多都上了年紀又沒特殊一技之長,當然"等"不 03/11 13:00
→ edos:到職缺,人家一般公司也懶得用,硬要求遠通負責這些人的轉職根 03/11 13:00
→ edos:本就很奇怪,應該政府相關單位先提供他們職訓再輔導轉職,否則 03/11 13:01
→ edos:四大股東關係企業為什麼要釋放職缺... 03/11 13:03
推 kutkin:因為這是當初的約定 03/11 13:20
推 kutkin:高公局嚴格要求遠通公司依約完成收費員轉置並加強稽核作業 03/11 13:27
→ kutkin:只是現在變成遠通高公局都在拖字訣 03/11 13:28
推 weiming:遠通合約本來就要安置收費員 如果遠通不想安置她們 03/11 13:37
→ weiming:當初就根本標不到這個案子 所以怎麼會覺得安置他們很麻煩 03/11 13:38
→ weiming:遠通一開始拿爛東西 假裝說要安置收費員 然後搶到標單後 03/11 13:39
→ weiming:就先說當初合約不合理啦 然後在收費員上用拖的招式 03/11 13:40
推 ji394xu3:這合約本來就一堆荒謬的內容,例如使用率未達就罰,安置 03/11 15:21
→ ji394xu3:收費員轉職。這些明明都是政府有公權力可以解決的事,, 03/11 15:23
→ kutkin:荒謬,只是惡法亦法,你要娶人家女兒就是不能只拿財產 03/11 16:11
→ kutkin:不認拖油瓶 03/11 16:11
推 jago:BOT規定未達多少使用率就開罰真的很荒謬 全世界沒這種案例 03/11 16:11
→ jago:惡法?那只是合約吧 XD 合約要是惡是可以修的 ex.英法海底BOT 03/11 16:14
→ jago:台灣高鐵BOT 都是修過內容的~~~ 03/11 16:14
推 kutkin:契約自由原則,只要沒有違反公序良俗,你簽了就要認。 03/11 16:15
推 ek252:某人到底在亂比喻什麼 全世界BOT有誰規定一定要承接上開拖油 03/11 16:16
→ ek252:瓶的??台灣把人家國外好好的BOT給玩爛了 不是沒有理由 03/11 16:17
推 kutkin:沒有人規定,只是雙方簽了就算數,不然你不要簽。 03/11 16:17
→ kutkin:或是當下就應該提出修改要求,這也不是定型化契約。 03/11 16:18
→ kutkin:你可以主張契約顯失公平blah blah.... 03/11 16:18
推 ususa:契約不是只要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就要認了 還有很多限制耶 XD 03/11 16:19
→ kutkin:如果有能豁免條件,噓噓東早就上法院解決。 03/11 16:20
→ chicagoboy:誰說契約只要沒有違反公序良俗簽了就要認?????? @@ 03/11 16:20
推 kutkin:不如各位說說,噓噓東有什麼可以主張讓他不用遵守契約? 03/11 16:24
→ edos:人家遠通好端端的為什麼要主張不遵守契約??只是BOT合約如果後 03/11 16:25
→ edos:來執行實務上有落差時雙方是可以協商變更內容的 並非死的不變 03/11 16:26
推 kutkin:圖利廠商嫌疑就來囉。 03/11 16:27
推 jago:eods大+ 顯然有人以為BOT合約簽了就不能變更 那怕是他自己也 03/11 16:27
→ jago:心知肚明遠通是誤上政府的賊船 也寧願看風涼戲 也不去檢討台 03/11 16:28
→ jago:灣在BOT政策推動上政府的一些錯誤..難怪BOT在台灣愈玩愈亂呀 03/11 16:29
推 kutkin:檢討BOT政策那也是下回合開始,而非就地放水。 03/11 16:29
→ kutkin:說好要安置就是要安置,你現在丟回給政府.... 03/11 16:31
→ ek252:如果明知BOT內容有不佳之處 當下就可以協商修正 不是什麼下 03/11 16:31
→ ek252:回合開始 BOT又不是不能改的 ~~~ 03/11 16:31
→ kutkin:那請問你要怎麼協商? 現在就很明顯誰買單而已 03/11 16:32
推 chicagoboy:言歸正傳 就業這種事本來就政府方有一堆權力 有勞工職 03/11 16:33
→ chicagoboy:訓 有就業媒合 結果像"踢皮球"似的丟給BOT簽約一方 難 03/11 16:34
→ chicagoboy:道那簽約方能提供的就業資源有比一個國家資源還多嗎??? 03/11 16:34
→ chicagoboy:如果一個政府真是把百姓就業看很重要 就不會一付事不關 03/11 16:35
→ kutkin:噓噓東的關係企業安插這些人是沒問題的。 03/11 16:35
→ chicagoboy:己 丟一句BOT合約那是遠通的責任就無事一身輕?.... 03/11 16:35
推 edos:沒錯 政府的心態其實這時候才被看穿吧 輔導就業難道政府自己 03/11 16:36
→ edos:的資源有比較少嗎?反正也只是不想碰燙手山芋而已 03/11 16:37
推 kutkin:簽約就講好你要接手,現在又扯誰資源多很奇怪的 03/11 16:37
→ ek252:果然又抱著荒謬的合約當神主牌 03/11 16:38
→ kutkin:這不是神主牌,這是很基本的簽約與競標原則。 03/11 16:39
推 ek252:所以政府如果有心把人民的就業看在眼裡 會落一句BOT合約那是 03/11 16:40
→ ek252:遠通的事就不用管了嗎?呵...有這樣子的政府嗎?.... 03/11 16:40
→ kutkin:這樣扯太遠了,那好,丟回給政府,遠通說說你要吐多少錢 03/11 16:41
推 jago:某人好像都聽不懂人家的意思 一直拿BOT合約當神主牌 試問政府 03/11 16:41
→ jago:就不能"主動"去幫忙這些人職訓轉職?還是BOT合約有規定政府"不 03/11 16:42
→ jago:準插手"這些人的轉職?大有為的政府好像作的很消極..... 03/11 16:42
推 chicagoboy:只要是中華民國的老百姓 政府就有義務解決他們的就業問 03/11 16:44
→ chicagoboy:題 到底某人是從那兒學到BOT合約簽了某方要負責轉職後 03/11 16:44
→ chicagoboy:政府就應該事不關己的放牛吃草????? 03/11 16:45
推 kutkin:政府為什麼要做? 明明就噓噓東自己不負責 03/11 16:45
→ kutkin:此例一開 是不是以後廠商都可以這樣? 03/11 16:46
推 kutkin:簽約的時候都說YES 履約的時候放爛 讓你政府不得不擦屁股 03/11 16:49
→ kutkin:否則就是不顧人民的政府? 是這樣嗎? 03/11 16:49
推 edos:某人的理論:依BOT,這些人就是遠通負責,他們死活無關政府了 03/11 16:49
→ edos:結論:台灣的勞委會其實蠻好當的...有很多case都不用鳥 03/11 16:49
→ kutkin:高公局應該先處理,再來談勞委會。 03/11 16:50
推 jago:此例一開???笑....BOT修改合約內容在世界上都已經開了n例吧! 03/11 16:51
推 chicagoboy:政府不把心思擺在人民身上 卻放在怎麼樣在合約過程中不 03/11 16:52
→ chicagoboy:要協商作任何修正...真是受教了 03/11 16:53
→ edos:勞委會就不能主動積極幫助這些人就業?? @@ 難不成台灣的勞委 03/11 16:54
→ edos:會是整天閒閒都不作事的嗎.... 03/11 16:54
推 ek252:原來BOT講好遠通要負責這些人轉職 台灣的公家相關單位就可以 03/11 16:56
→ ek252:不必理會了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員們~~請記著他們說的 03/11 16:57
推 artiller:當初簽約就應該提出異議了 現在反悔要修改合約很奇怪 03/11 21:08
→ artiller:當然也不是不能改 但是~ 根據新聞資料似乎這部分毫無進展 03/11 21:09
→ artiller:遠通就一個拖字 政府也不好意思插手 到時候爭一個罵名: 03/11 21:09
→ artiller:幫助財團 03/11 21:09
→ artiller:上有不想負責勞工的政府 下有奸商踢皮球 這就是台灣BOT 03/11 21:10
→ Lxr:合約上面寫得很清楚就這樣~ 勞委會應該持續監督遠通! 03/11 21:12
→ Lxr:履行契約,勞委會要跳下來喬,那就是和遠通修改合約。 03/11 21:13
推 artiller:不過我只是覺得有一些事情很奇怪 遠通當初得標的籌碼 03/11 21:14
→ artiller:現在反倒成了累贅 然後就...... 03/11 21:14
推 mybfgf:勞委會身為主管人民就業問題的機構,應該要以"人民權益"為最 03/11 21:34
→ mybfgf:優先考量,而不是一付明哲保身推給BOT合約就不管了。感覺就 03/11 21:35
→ mybfgf:像嫁了女兒後 娘家就不管女兒的死活一樣...這不是身為政府 03/11 21:36
→ mybfgf:主管機關應該有的態度... 03/11 21:36
→ ususa:"現在反悔要修改合約很奇怪"??? 修改合約其實一點都不奇怪, 03/11 21:41
→ ususa:尤其是很多合約時程長的,往往簽約前後期的條件變化不同,雙方 03/11 21:41
→ ususa:會調整配合修改合約讓事情更順利進行,這不奇怪,反而"正常"~~ 03/11 21:42
推 artiller:先說說怪在哪 遠通當初是否依靠承諾照顧員工當籌碼 03/11 21:49
→ artiller:藉此標到ETC 如果說這中間有對價關係 那喊合約不公很怪 03/11 21:50
→ artiller:再來是修改合約並非我們推文講講就要改的 03/11 21:51
→ artiller:這是政府與遠通之間的合意行為 我們覺得修改合約正常 03/11 21:52
→ artiller:但是要改什麼? 怎麼改? 才不會違背當初簽約精神 03/11 21:52
→ artiller:目前看起來政府與遠通並沒有針對這部分在做協商 03/11 21:53
→ artiller:我們在這喊燒也是挺奇怪的XD 03/11 21:54
推 artiller:個人有想到一個解法啦~ 勞動部可以依循關廠工人模式 03/11 22:10
→ artiller:安置這些收費員後向遠通行使代位求償 但這涉及行政法 03/11 22:11
→ artiller:也就是政府賠償的一個方式 但這僅僅只是BOT的合約糾紛 03/11 22:12
→ artiller:屬於民法部分 這中間要怎麼橋就看專業人士了 我不懂 03/11 22:12
推 chicagoboy:承諾照顧員工是政府決定誰得不得標的依據?小說看太多~ 03/11 23:29
→ chicagoboy:勞委會針對一般民眾的就業協助根本無關BOT合約呀,簡單 03/11 23:29
→ chicagoboy:說中華民國沒有一條法律規定勞委會"不準or不能or不可" 03/11 23:30
→ chicagoboy:幫助這些人就業。因為那也是勞委會的"義務"。 03/11 23:31
推 edos:代位求償是在搞笑嗎...這些人又不是在遠通工作後被辭退的 03/11 23:33
推 kutkin:離題一下,有些人的ID出現的時間滿間接的,都是來自外國 03/12 06:16
→ hihancom:不爽不要簽阿,不然毀約罰錢阿,白紙黑字講好的事情,事 03/12 11:18
→ hihancom:後可以只認好處不管壞處的嗎?這麼誇張的事居然還有人認同 03/12 11:18
→ hihancom:,笑死人了 03/12 11:18
噓 hihancom:講合約荒謬的更是不知所謂,遠通這麼大家公司,簽約前沒 03/12 11:26
→ hihancom:人看過合約嗎?當初可以接受,現在一堆路人在旁邊叫屁阿~ 03/12 11:26
推 artiller:公司沒有盡到照顧員工的責任,勞動部才有插手的依據吧 03/12 12:45
→ artiller:代位求償沒有法源依據我知道 只是不知道有什麼方法舉個例 03/12 12:46
→ artiller:意思就是說 勞動部想幫這些員工 那也要有個討債的對象 03/12 12:47
→ artiller:並非無償幫忙 那等於是在當遠通的附屬職業介紹所單位 03/12 12:48
推 artiller:現在這狀況就是合約糾紛 遠通跟高公局的事 03/12 12:51
→ artiller:硬要扯上社會救助,那得看看這些員工是否提出,如果沒有 03/12 12:52
→ artiller:那真的就是我們在喊燒, 03/12 12:52
推 artiller:然後,無論如何勞動部是無法承諾五年工作權的 03/12 12:54
→ artiller:這跟遠通當初合約上有落差 我想員工應該不會找勞動部 03/12 12:54
→ artiller:而是繼續跟遠通吵才對 03/12 12:55
推 xx60824xx:照合約走阿 有什麼好說的 遠通敢簽就要做阿 03/12 13:11
→ acergame5:當初有人逼著遠通簽約嗎? 03/13 22:42
推 susanoo:這個板上一堆遠通爪牙,實在令人厭煩透頂,到底拿了遠通多 03/13 22:49
→ susanoo:少錢? 03/13 22:50
推 canandmap:我倒是想問樓上,你又拿了什麼好處一律反遠通到底? 03/14 14:29
推 chian1983:可能給不少錢喔 03/28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