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Road
標題[新聞] 路不平! 市府推共同管道 業者不買單
時間Mon Mar 16 09:54:29 2015
2015-03-08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推行共同管道多年,避免道路常「開膛破肚」,但
郝市府推動成效不彰。台北市長柯文哲也發現路不平亂象,選前提出「共同管道、道路統
一挖補」政見,北市工務局近日檢討後,決議試辦三年免費讓民營業者加入共同管道,不
需負擔高額的建設成本。但管線業者不買單,北市議員也不看好,直言政策做半套,效益
恐怕打折扣。
減少挖路 汰舊維修容易
共同管道埋設在地面下,並容納兩種以上公共設施管線的構造物,其管道內部設置通風、
照明、通訊、電力及監視系統等設施;共同管道的好處是減少挖路,不會讓各管線單位各
自挖管溝,以改善都市景觀,且管線業者巡視檢查、汰舊維修容易。
由於共同管道建設成本高,動輒數千萬、甚至上億元,讓管線業者「卻步」。工務局新建
工程處上月檢討並向柯文哲報告,為兌現道路統一挖補的選舉支票,柯文哲同意放寬入管
的門檻。
試辦三年 不收建設費
新工處長黃治峯說,目前共同管道長六十公里,但民營管線業者入管的意願相當低,花了
這麼多錢蓋管道,沒有管線業者進駐,放著也可惜,因此決定試辦三年不收取建設費,但
業者仍要負擔管理費,做為共管內部設施的維護費。
定期繳錢給市府 業者沒興趣
對於柯市府的「利多」,不具名管線業者表示,纜線都附掛在雨水溝,要定期繳錢給市政
府,若加入共同管道,還要多付一筆遷管工程費用,業者都講求成本,不會笨到花錢入管
。黃治峯坦言,業者是否有意願加入共管,確實有待後續觀察。
北市議員戴錫欽說,共同管道對整體市容有很大幫助,但「建置成本高」是管線業者最不
願入管的主因;市府願意主動減免收費,對業者來說有小部分誘因,但還要搭配懲罰機制
,劃定共管周邊範圍強迫業者加入,才能提高共管建置普及率。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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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ewie: 日本有在推一種比較小型的電線共同管道 其實也可考慮 03/16 10:11
推 kutkin: 自治條例開下去比較實在 03/16 10:34
→ preisner: 雨水溝是拿來放線的? 沒違法? 03/16 11:19
推 cuteSquirrel: 推 共同管道。希望我們的馬路品質能向先進國家看齊 03/16 11:56
→ chewie: 臺北市下水道橋樑隧道附掛纜線管理自治條例 03/16 12:40
→ ciswww: 我覺得這則新聞問錯人了,既然目標是減少道路挖補, 03/16 13:40
→ ciswww: 那應該去問目前無法附掛於下水道而需挖路的管線單位。 03/16 13:40
推 mecca: 沒挖路就沒賺了啊(嘆氣 03/16 17:21
推 traystien: 只能禁止新設管線或汰換時強制移管,用時間解決問題 03/16 18:20
推 ultratimes: 業者寧可拿錢去請怪手挖你,也不想繳管理費的 放心 03/16 19:13
→ ultratimes: 即使管理費比請怪手還便宜也一樣 03/16 19:13
推 BillHuang: 增加開挖成本,以車道寬x5公尺長為單位計算 03/16 22:36
→ BillHuang: 厚度同新設道路標準 向開挖廠商收費 03/16 22:37
噓 aaagang: 不買單還是要乖乖聽話 03/16 22:41
→ kekeheart: 不買單受害的還是用路人… 03/18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