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Ro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015年07月11日 16:28 洪璧珍 翻越八卦山連接台74中彰快速道路的台74甲線(彰化東外環),是許多彰化民眾往來台中 的主要道路,一名朱姓女子不滿在該路段超速被告發而告上彰化地方行政法院,主張警方 取締地點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告示牌的300至1000公尺之間,告發無效 ,要求撤銷罰單。 但法官審理後認為,該路段雖連接快速道路,但兩側設有慢車道與人行道,並非專供汽車 行駛之公路,且未在交通部公路總局官網公布的快速公路通車里程一覽表中,自屬一般道 路;朱女主張未達最低法定距離300公尺,「顯屬誤會」,駁回朱女之訴。 朱女是於去年10月間開車從東外環北上,在限速70公里的7.1K處,被警方照相逕行舉發, 當時朱女時速88公里,裁定罰款1600元。 朱女不服提告,先說當地「限速70」「前有測速照相」的告示牌,字體太小,又被路樹遮 住,又說警方取締地點距告示牌只有199公尺,未達法定的最少300公尺,而告上行政法院 ;但法院認為告示牌設在中央分隔島上,字體也夠大,並無不能辨識的情形,且該路段屬 一般道路,警方的取締地點並無不當,因而駁回朱女之訴,本案仍可上訴。(中時即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711002983-2604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65.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436786850.A.550.html
cbate: 三寶不意外! 07/13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