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未來道路施工 要提交通計畫
2015-10-06 07:30:03 聯合報 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修正空地及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的自治條例,昨天議會通過;市府表示,日後
空地管理或使用者必須自主維護,避免髒亂以鄰為壑;另市府可對重大工程有監督權。
市府同時送出的另8項自治條例,則先被退回;法規委員會的議員李中說,許多法案爭議
大,如攤販集中管理設置自治條例要求組管委會,對現存小規模夜市業難如登天;另都市
計畫法要將資訊休閒業、健身休閒業和瘦身美容業放寬進入住宅區,也引起不同意見,必
須充分討論。
昨通過的「空地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都市計畫區範圍、工業區及省道兩側20公尺內閒置
、荒廢空地,所有人要負責維護管理,並清除廢土及積水,進行綠美化,可美化市容。
交通局修正「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工程單位或承攬廠商使用道路
施工,要提交通維持計畫,核准後才可進行,這也是中捷意外發生後市府的補強措施。
http://udn.com/news/story/7325/123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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