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看板Road
標題[新聞] 看個案發牢騷 行人被撞死
時間Mon Jan 18 13:02:33 2016
沒有系統地提出數點感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y-zKgpzc0E
民視新聞(影音)
【民視即時新聞】新竹縣關西鎮1名7歲男童,昨天(1月16日)跟父母返鄉投票,大約-
下午2點,準備穿越馬路要到對面籃球場打球,卻被1輛重型機車當場撞上,騎士、小孩連
- 人帶車倒地滑行,才7歲的男童當場被撞死。
畫面描述(新聞影片01:05):
機車行駛縣道118號(羅馬公路),行經新竹縣關西鎮錦山派出所附近住宅區,
撞擊從路旁停車後方衝出的七歲幼童。
1.停車管理問題
首先事故現場車輛沿道路停放,雖然以目前的肇事責任追究上,合法停車並沒有
肇事責任,路邊停車影響行人、行車的視線是無庸置疑的,台灣放任車輛沿公路停放
,對行人路權、行車路權都是打折的。
2.行人穿越問題
顯然地行人在這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3、§134、§139。
3.土地使用規劃問題
穿越性的公路,理想上應有足夠的橫向空間,從美國AASHTO建議的道路幾何中,
鄉區地區層級的公路再行車道之外應該有有2~3公尺橫向淨距,明顯的在台灣很少見
到這種景象,多的是公路沿線聚落緊鄰公路建築的情況。這或許是人口稠密,公共
建設不與民爭地的緣故。
4. 行車速限問題
影片中地方居民明顯對假日出遊的穿越性車流反感,並認為應該以標線管制減速,
事實上從肇事車方向進入錦山地區速限是50公里(2013年Google街景影像),
如果把穿越聚落的公路作為市區幹道的話,時速50公里是一個駕駛人可以接受的速限。
公路速限很高的德國,鄉區公路在進入城鎮的時候,速限也是降為50公里。
但是對於行人、腳踏車騎士(慢車駕駛人)、機車駕駛人,沒有車體包覆的人體來說,
事故發生接受車輛撞擊時的時速在30公里到50公里之間,事故死亡率卻是直線攀升,
所以許多地區在住民地都有特別的速限,據我所知許多國家(包含前述的德國)都有
30 km/h Zone的推廣,鄰近的日本也有30-Zone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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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效率與安全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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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cker: 案例看多一點 就會感嘆積習難改的無力感 01/18 13:06
→ hicker: 再多的理論 對於罄雨林難書俯拾皆是的問題點 也是無力呀 01/18 13:08
只能怪資源有限吧。
推 aaronbest: 那要不要降低到10公里算了 都不會撞死人 對了 高速公 01/18 18:06
https://goo.gl/6rg4Bf 以往看到的澳洲資料
或許是許多國以30公里做為住宅區速限的考量理由之一
→ aaronbest: 路出車禍也是會死人要不要也降到10公里?降低速限根本 01/18 18:06
→ aaronbest: 是因噎廢食 我還嫌現行50太低勒 沒考慮實務需求。 01/18 18:06
請思考高速公路的出入管制、橫向淨距、行人距離。
→ hicker: 就算是滿口理論 也是得對實務面屈服的 01/18 18:13
※ 編輯: BillHuang (114.44.18.69), 01/18/2016 19:33:30
推 FallenWYN: 1跟3是互相的,也應該是國家建設基礎,外行不易知覺 01/18 19:59
→ BillHuang: 對..其實我本來想說放任公路沿線變成住宅社區 01/18 21:15
→ BillHuang: 但是實際上居民可能世居此地已久..開公路變成趕廟公 01/18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