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Ro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男大生堤外道路騎車飆速撞死 法院判賠180萬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19418 2016-08-25 19:53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陳姓男大生3年前到新北市永和區環河西路堤外道路幫友人試乘改造機車,撞上紐澤西護 欄重傷不治,陳父提告國賠1446萬餘元;新北地院認為現場誤畫直行標誌、誤放護欄,且 無警示燈,確有疏失,新北市高灘地工程處應賠償603萬元,不過陳試車時速高達93公里 ,要自負7成責任,今天判決國賠180萬餘元。 判決指出,2013年11 月7日深夜,20多歲的陳姓男大聲到永和區環河西路堤外道路,試騎 許姓友人改裝的機車;當天第2次試騎時,陳突然加速騎上人行道,撞上紐澤西護欄,整 個人飛出去、掉落地面後死亡,安全帽幾乎被撞裂成兩半。 陳是家中獨子,陳父提告指出事發地點人行道誤放紐澤西護欄,燈光昏暗,又沒有放警示 燈號,加上該道路只能右轉進停車場,地上卻畫了直行標誌線,認為管理單位新北市高灘 地工程處有過失,應賠償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 新北市高灘地工程處出庭指出,該地點照明良好,且護欄有裝警示燈,認為是陳飆車才導 致肇事。 新北地院將全案送鑑定,透過監視器畫面,推算出事發時機車時速應有93.74公里;除了 人行道多放了紐澤西護欄,從處理員警拍攝照片也可看出,護欄雖有警示燈,卻沒開啟, 又承包商事後塗銷該處的直行標誌線,可見當時多畫了直行線。 法官認定新北市高灘地工程有管理疏失,原本應國賠603萬餘元,但陳超速又忽視路況才 是肇事主因,應負起7成責任,判決只要國賠180萬餘元。 ++++++++ https://youtu.be/jeAXfDOBxqc
當年的新聞影片(中視) http://news.tvbs.com.tw/entry/510027 當年的新聞影片(TVBS) 從TVBS報導認為該處道路車道縮減前依然標示直行指向線不當, 新北市政府則表示該處非普通雙車道,而是進入停車場前增加的車道。 https://goo.gl/I08kOp 事發1年4個月後(2015年)的街景 增加速限40標線、區分直行車道與右彎專用車道 裁判書: 請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重國字第8號」 重點 1. 車道標線標示直行與右轉併行,與駕駛人騎上人行道有因果關係 2. 擺放人行道上的紐澤西護欄,雖設有警示燈,但於黑暗時並無運作之跡象 3. 該處無速限標示,亦即速限50公里,駕駛人車速約93公里,最低也有85公里 4. 經過該處第2次才發生事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9.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472178032.A.7A3.html ※ 編輯: BillHuang (114.44.9.195), 08/26/2016 10:22:51 ※ 編輯: BillHuang (114.44.9.195), 08/26/2016 10:25:28
shirochan: 試車到九十幾咧,死了真溫馨 08/26 12:37
ting445: 93公里.....玩命關頭嗎 08/26 14:11
hjhj2005: 人不要臉要國賠 08/26 14:31
aaronbest: 推樓上 愛飆車 出事還可以合法A政府一筆錢 這種制度超 08/26 17:02
aaronbest: 好賺的 應該要廢掉國賠制度才對。 08/26 17:02
Killercat: 我倒是持相反態度,該國賠的賠給他是沒問題的 08/26 22:46
Killercat: 但是相反的,違法飆速造成該處問題,比方說路行得調整 08/26 22:47
Killercat: 造成額外吊掛工程甚至救護費用都是因為飆速造成 08/26 22:47
Killercat: 既然賠償三七分,也請家屬賠償新北損失的七成 08/26 22:47
Killercat: 撞得血肉模糊造成救護人員陰影 出勤費等等 一筆筆算 08/26 22:48
這不太可能。 另外我想說,通過路口少一個直行車道這種規劃很普遍, 雖然不妥,亦未查到有明文規定不可如此, 但是在此例中仍然需要負起責任,覺得高灘地有點冤大頭。 經此一事,相關單位是否可以規定直行車道對齊? ※ 編輯: BillHuang (114.44.9.195), 08/26/2016 23: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