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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usLife 看板] 作者: BVt (魔球) 看板: BusLife 標題: [聯合] 大客車出事 最高擬罰百萬 時間: Sun Dec 10 20:10:35 2006 【聯合報/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2006.12.10 04:26 am 交通部昨天決定,對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受傷的重大行車事故加重處罰,罰款由 現行9千至9萬元提高為10萬至100萬元,預定明年上半年完成修法。至於12年以上老 舊遊覽車,則從下個月一日起限縮營業範圍,禁行部分山區道路和跨區營運。 公路總局長陳晉源指出,老舊遊覽車禁行的山區道路包括標高500公尺或縱坡10%以上 ,例如阿里山、太平山、合歡山、中橫等,都是禁駛範圍。 平面道路,則禁止老舊遊覽車行駛公司所在地相鄰縣巿以外的區域,以台北巿的遊覽 車業者為例,車齡超過12年的車輛只能跑基隆巿、台北巿和台北縣。 交通部昨天也敲定公路法修正條文草案,大幅提高營業大客車重大事故罰則,除了罰 款上限提高10倍以上,並可不經改善期,就直接吊扣或註銷出事車輛車牌,或停止公 司部分或全部營業,新法適用範圍除遊覽車外,還涵蓋國道客運、巿區公車和地方客 運。 修正草案並增訂,明年以後出廠的新車,使用12年就強制淘汰,但車主可申請延長使 用年限,公路總局將成立審查委員會決定是否准許展延,最多可延期4年。 交通部路政司長尹承蓬表示,修法案月底報行政院,但立法院若主動提案,將可加快 修法速度,不排除明年一月就可通過實施。 此外,交通部也決定,明年元旦起在遊覽車車門上強制標示車輛出廠年月、及比照計 程車管理,明訂遊覽車駕駛執業前需接受訓練,取得職業登記證才准開車等。 【2006/12/10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3641046.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25.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25.13 ※ 編輯: BVt 來自: 61.224.127.168 (12/13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