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wei (不期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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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標示缺席》碧潭橋 單車無路行
時間Mon Dec 1 03:56:17 200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today-taipei1.htm
《標示缺席》碧潭橋 單車無路行
〔記者何玉華/新店報導〕台北縣新店市某里長日前與友人騎單車經過碧潭大橋機車道,
遭機車擦撞摔倒。縣交通局說,該處標明「機車專用道」,單車進入是違規的;里長說,
快車道和機車道都不准走,人行道也沒有標示公告「人車共道」,那麼,單車怎麼騎過橋
?
這名里長常與朋友騎單車運動,日前與朋友、小孩一行9人,從新店溪左岸單車道往碧潭
方向騎,上了碧潭橋機車道,準備到右岸河濱單車道,突然,騎在第1個的里長被機車撞
了一下,整個人跌坐地上,驚慌中爬上人行道,機車騎士揚長而去,後面的小孩子則嚇得
抱在一起。
里長被救護車送到醫院檢查幸無大礙,但尾椎骨、頸椎仍有挫傷現象,談到當天的情況,
他很無奈的說,這條路騎了很多次,因為要到河對岸,才騎上碧潭橋,被撞也不知道誰對
誰錯?「我已經騎得很靠人行道了,到底該騎人行道還是機車道?」
機車專用道 單車不能行
交通局長林重昌說,單車屬於「慢車」,依規定必須行駛慢車道,如果該處標明為「機車
專用道」,腳踏車進入就屬於違規;但因慢車屬於弱勢用路人,也非警方重點取締項目,
除非發生事故,否則一般並不會取締。
改為「機慢車道」 才可行
林重昌說,以前單車使用的人少,沒有路權的爭議,現在越來越多人使用,不管是作為休
憩或交通工具,都應該給予路權;已經專案要求檢討,將轄內「機車專用道」改為「機慢
車道」,或以圖示允許單車通行,目前連結北市橋樑都已經完成。
但部分路段不宜或較狹窄,必須開放人行道的部分,則依法公告標示,板橋市縣民大道的
人行道,是目前北縣唯一開放的人行道;在土城工業區往板橋四汴頭的路段,則分開標示
機車道與單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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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aowei:游泳過去算了Orz 12/01 03:57
※ xiaowei:轉錄至看板 HsinTien 12/01 04:06
推 xxxx217312:下來用牽的 不就可以過了嗎? 12/01 07:42
推 fluteofwind:這種情形跟福和橋有點像...單車機車爭道實在險象環生 12/01 12:42
推 Ilgauskas:交通部官員的腦袋是什麼做的 單車跟機車速度差那麼多塞 12/01 18:55
→ Ilgauskas:同一車道 反正就是大車主義 非汽車的通通閃一邊去擠小路 12/01 18:56
→ sagi131:樓上 應該是汽車至上 四輪最偉大 其他都去旁邊玩沙就好 12/01 23:17